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保障。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行纪律,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细化容错纠错情形和程序,精准区别党员干部在改革探索中的失误偏差情形,对符合条件的依规依纪依法合理容错、减责免责,发挥纪律的保障激励作用,推动党员干部大胆履职、担当作为。要坚持“惩、治、防”一体推进,建立系统性的跟踪回访教育机制,通过定期回访、谈心谈话、教育培训、考察评估等方式,全面掌握受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推动其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湖北省当阳市纪委监委 秦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