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办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提升案件查办质效关乎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成效,需要积极构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模式。要畅通问题线索发现渠道,加大群众诉求收集力度,通过“室组”“室组地”“室组地巡”等协同联动起底问题线索,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要坚持办案开路,集中力量对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紧盯不放、一查到底,健全领导包案、挂牌督办、提级管辖等机制,动真碰硬、抽丝剥茧,深挖细查问题背后的“责、风、腐”,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带动全局形成有力震慑。要持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学习研讨、实战训练、建章立制等方式,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力量配备、明确职能职责,保持战略定力和高压态势,不怕交锋、敢于亮剑。
(云南省保山市纪委监委 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