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运用“比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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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虽说不是一门科学,但也大有学问。不同的比法,决定人们认识事物的正确与否,进而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如果比的参照系选对,比的方法正确,就会越比头脑越清醒,越比精神越振奋。反之,如果比的参照物选错,比的方法不当,越比越使人精神颓废,越比越偏离正确的轨道。

   比,能比出一个人的思想境界;比,能比出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比贡献,而不比待遇;比先进,而不比后进。只有比贡献时,才能看到自己的不足,进而激发自己勤奋工作的动力。倘若不比贡献,而只比待遇,那么就会陷入极端个人主义和享乐主义的泥坑而不能自拔;如果不跟先进比,而只与后进比,那么,任何时候就只会看到自己的成绩,进而满足现状,不思进取,甚至腐化堕落,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

   众所周知的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在反思自己的犯罪过程时曾说过,他之所以大肆收受贿赂,就是因为当初的错误攀比所致。那些腰缠万贯的商人并不比自己聪明,但他们在吃、穿、住、玩等方面却样样比自己强。这样一比,心理开始失衡,收受贿赂便心安理得了,陷入犯罪的泥潭不能自拔。

   新时期新形势对我们各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需要每一名党员干部真正懂得应该比什么、不应该比什么。如在履行党的宗旨问题上,要常与郑培民、牛玉儒比;在工作环境上,要常与焦裕禄、孔繁森比;在工作标准上,要常与任长霞、周国知比……只有这样,才能切实提高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永远保持党的先进性,也只有这样,我们党的事业才能够兴旺发达!

文章来源:(中国廉政报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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