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洛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商州区腰市镇经济发展和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魏余娃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品问题。2012年8月至2015年1月,魏余娃利用职务之便先后三次接受腰市镇腰市村移民搬迁工程承包商宴请,收受价值约1200元的烟酒。2018年7月27日,商州区纪委给予魏余娃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1200元予以收缴。
2.丹凤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王成涛、市政设施管理股股长关明喜违规发放劳务费问题。2015年9月,王成涛提出给参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评审会的县直相关部门干部发放劳务费。会后,关明喜给参与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评审会的县直相关部门干部违规发放劳务费3500元。2016年3月,关明喜将票据予以核报。2018年8月16日,丹凤县监委分别给予王成涛、关明喜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3500元予以收缴。
3.商南县清油河镇原团坪社区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清油河镇原团坪社区违规公务接待花费13820元。2016年5月,时任团坪社区党支部书记明安军和居委会主任康华口头商议,将上述费用在虚列的社区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室建设费用中予以冲销。2018年9月18日,商南县纪委分别给予明安军、康华党内警告处分,对违纪资金13820元予以收缴。
4.山阳县国有红旗林场示范苗圃负责人蔡宗新违规购买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9月,蔡宗新征得县国有红旗林场同意,使用苗圃征地赔偿款12.48万元购买一辆越野汽车上户在林场职工董某名下,供林场和苗圃长期使用。同年,该单位违规租用其子车辆182天支付租车费用18200元。2018年8月17日,山阳县纪委给予蔡宗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规购买的车辆,对违纪资金18200元予以追缴。(商洛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