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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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陈仓区纪委对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赤沙镇原山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振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至2015年农村低保评审工作中,原山明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振履职不力,将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评为低保户,违反农村低保政策。2018年8月26日,韩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慕仪镇孙家村党总支书记张喜怀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0年至2016年间,慕仪镇孙家村党总支书记张喜怀在该村粮食补贴面积、金额核查上报工作中,重视不够,把关不严,导致上报数据失实,给国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2018年8月17日,张喜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新街镇庙川村原党支部书记乔长明、村委会主任陈天友违反议事决策程序问题。2015年庙川村在发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物资时,没有按照文件要求的议事程序集体决策,而是庙川村原党支部书记乔长明、村委会主任陈天友通过口头商定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发放救助物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因其它问题,2018年8月16日,乔长明、陈天友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坪头镇周川村原党支部书记肖西强不作为问题。2016年在实施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程时,周川村原党支部书记肖西强监管不力,失职失察,导致施工队偷工减料,所建房屋未设置抗震柱,造成安全隐患。同时,因其它问题,2018年9月14日,肖西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仓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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