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热电厂的煤耗占全厂生产成本的70%。近日,该厂燃料采购领导小组在厂纪委指导监督下,采取“集体采购”的方式,采购原煤20万吨,每吨155元,比市场价下降5元,仅此一项就节约资金100万元,集体采购这一举措为国企发展又注入了一支“防腐剂”。
物资采购是企业少数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高发地带”。为了进一步规范国企采购行为,去年8月,渭南市监察局与市经贸委联合出台了《渭南市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基建、技改项目和生产活动中的物资采购,包括原材料、燃料、辅料、零部件、设备、配件以及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该《办法》规定,企业在物资采购中要坚持公开采购程序、公开采购渠道、公开采购资金分配、公开采购价格、公开采购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的“五公开”原则,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公开招标、集体采购、竞争谈判的方式,建立健全物资采购计划申报制度、定点采
购单位竞争淘汰等采购制度。对违反实施办法、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收取回扣和贿赂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要照价赔偿。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目前,渭南市26家市属国有企业已普遍实户了物资集体采购,分别成立了由厂领导、纪委、业务部门“三结合”组成的公开竞价采购领导小组。渭南热电厂还提出了“三不”原则,即不单独接触产品设备推销人员;不在宾馆饭桌上订合同;不在家里谈业务。渭南通用机械厂实施“三公开两必须”制度,“三公开”即物资品种、数量和质量指标公开,参与供货的客户和价格竞争程序公开,采购完成后的结果公开。“两必须”即必须货比三家后采购,必须按程序、按法规要求签订采购合同。全厂今年采购17种材料,价值2100万元,节约资金85万元。
由于透明度高,程序规范,手续齐全,监督到位,渭南市企业集体采购工作产生了“一举三赢”良好效果,即一是有效地杜绝了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二是促进了企业党风廉改建设和厂务公开;三是推动企业不断降低生产成本,大幅度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职工生活水平。
(2005年3月22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