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出纳挪用公款豪赌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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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就安康市长途电信线务局出纳陈斌挪用公款豪赌一案作出终审裁定,陈斌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责令其退赔违法挪用的73万余元公款。

陈斌原为陕西省安康市长途电信线务局出纳。自200312月起,陈斌开始利用职务之便,带上自己保管的单位存折与人“推牌九”。短短

3个月,他用公款豪赌15场,累计输掉73万余元。

20043月,安康市检察机关接到举报,经调查发现,200312月至20042月期间,陈斌挪用其经手管理的工会账户资金、经费账户资金等共计73万余元,这些钱全部被他在赌博活动中输掉。

200411月,安康市中院一审判处陈斌有期徒刑13年,责令其退赔违法挪用的73万余元公款。一审判处后,陈斌向陕西省高院提起上诉。

陕西省高院于日前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刑事裁定。

 

(2005120)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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