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为医疗行为树25条“铁规”诊治过程有时间限制卖药收入按比例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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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525日起,“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在陕西省各级各类医院全面展开。陕西省卫生厅首次为医院制定了25条“铁规”,作为考核医院质量以及接受社会监督的标准。

根据规定,医院诊治病人的过程有了时间限制:院内紧急会诊到位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挂号、划价、收费、取药、采血等服务窗口让患者等候的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检验、心电图、超声、影像常规检查项目自开始检查到出具结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等。一系列数字标准也出现在规定中: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率要达到100%;医疗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要达到100%;急救物品完好率要达到100%;出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中药费所占比例不得高于45%;药品收入比例三级医院要少于45%,二级医院要少于48%。严禁医院科室设立“小金库”;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严禁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和重复收费。医院要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向患者提供费用查询服务,主动接受社会和病人的监督。

 

(200562)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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