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记者从陕西省宝鸡市财政局获悉,该市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使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去年以来,全市共开展政府采购1644宗,完成采购资金2.73亿元,节约资金3490万元,节约率14.2%;采购规模比上年增加了3.4倍。
宝鸡市在政府采购工作中,针对新出现的问题,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政府采购的新途径。据该市财政局党委书记、局长谭敏生介绍,2000年,该市市级单位公车统一参加6个险种的保险后,每年要支付给保险公司500多万元的费用,每辆车平均每年支出保费5700多元,单位支出压力很大,由于车辆发生事故率低,每年出险理赔的金额只有30多万元,造成了大量资金流失。去年,该市将公车上的6种险改为一种险,即“第三者责任险”;市财政设立“车辆损失预备金”,负责对除第三者责任险以外的车辆损坏的维修。仅此一项,全市财政一年就节约资金400多万元。
“积极推行部门集中采购,在扩大规模上创新”,是宝鸡市政府采购的又一“亮点”。该市把基本建设、市政工程、医疗器械和药品、公安特殊装备等列入集中采购管理范围,市监察、审计等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去年,全市各部门共实现采购资金1.87亿元,占全市采购资金总额的68.2%。
该市从规范采购信息发布到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检查,从充实采购专家库到严格实行监督,不断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和运作程序,杜绝“暗箱操作”,确保了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和公正。前不久,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宝鸡分校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了74台电脑和其它一批设备,预算48万元,实际支出35.5万元,节约12万多元。该校副校长董建峰对记者说:“实行政府采购,不仅最大限度地节约了资金,也减少了采购人员与商家之间的猫腻,防止了干部犯错误。”
据了解,目前该市3区9县的政府采购工作整体推进,采购水平不断提高。去年各县、区共实现采购规模8978万元,分别占全市采购规模的67.2%和32.8%;全市的政府采购额也由2003年只占财政支出比例的4.6%,提高到2004年的13%。
(2005年4月21日)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