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纲要”要注重“四性”
打印

 

 

最近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这是我们党反腐败斗争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的里程碑。以《实施纲要》为依据,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就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能和威力,创造性地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一、内容上要注意整体性,讲究“合”。我们所要建立健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应该是包括一系列相互联系、相互配套的机制系统。而教育、制度、监督是这个系统内必须把握的三个基本内容。三项基本内容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赖,他们的有机结合构成了一个科学体系。在这个体系之中,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缺一不可。只有相互联系、相互弥补,形成一个严密完整的统一体,各项内容才会相得益彰,相映生辉,充分彰显自身的活力。因此,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过程中,各个业务部门必须有“一盘棋”的思想,坚持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的原则,确保教育、制度、监督三项内容各有其位,各尽其职,优势互补,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提高整体合力。

二、工作上要注意有效性,追求“实”。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大概念。在具体工作中,怎样在教育、制度、监督三个方面做到对症下药,实用有效,必须对操作过程和方法进行认真研究。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针对存在的腐败问题,透过现象看本质,把准脉搏,找准病根,对症下药,采取切实可行、标本兼治的方式、方法,把工作做深做细,力降低反腐败的成本,不断提高反腐败的有效性,切忌做哗众取宠、华而不实的表面文章。

三、时间上要注意连续性,体现“恒”。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这就决定了与之应运而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动态过程,解决腐败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而需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做大量艰苦的工作,促使这个体系与时俱进,永远充满活力。如果对身边的腐败现象和苗头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久而久之,必然是隐患变成灾难,“小苗头”酿成大案要案。所以说在某一个时期或阶段,适当集中时间、人力、物力围绕大案要案打“突击战”是完全必要的,但更要看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既要勇于打“突击战”,解决治标的问题;也要善于打“持久战”,下大力解决治本的问题,居安思危,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真正把教育、制度、监督贯穿于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阶段,避免反腐败出现“空当”和“盲区”,确保反腐败工作的连续性。

四、目标上要注意积极性,突出“防”。《实施纲要》思想深刻、重点突出,反映了注重预防的主线,在加大惩处力度的同时,强调注重预防,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真心关怀和最大爱护。其根本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行“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不能”腐败的约束机制、“不敢”腐败的惩治机制、“不需”腐败的保障机制,还有“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不可否认,党员干部队伍中一旦出现了触犯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必须旗帜鲜明地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但是,我们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亡羊补牢,在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行业、关键部门、要害岗位,加强监督,超前防范,善于在小问题上做大文章,切实把腐败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创造有利条件,严防干部因腐败蜕变而翻船落马的悲剧重演。

(2005221)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上一条: 西安:“春风行动”为民工解忧
下一条: 碑林廉政文化成为流动风景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