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委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坚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以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把中央换届纪律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全省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委成立严肃换届纪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换届纪律监督工作,制定《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实施方案》、《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市、县(市、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通知》,用制度确保换届纪律的贯彻落实。各市、县党委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二是实行换届纪律双向承诺制。陕西省把中央换届纪律要求细化为党委承诺的8条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承诺的19项内容,省委相关领导和各市(区)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签订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责任书。由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承诺,党员领导干部向本级党组织承诺,以“我承诺、我带头、我负责”的“签订责任书、守纪双承诺”制度,严肃换届纪律。
宣传教育,专题谈话。一是认真组织学习。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增强纪律观念。安排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等换届纪律要求。组织党员干部专项学习组织人事纪律特别是换届纪律,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请党委书记、组织部长接受访谈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把中组部《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案例选编》印发给各级领导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宣传教育月”活动,向各市委书记、新任厅局长和107位县委书记发送“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短信。三是开展专题谈心谈话活动。省委组织部与118名市、县(市、区)委书记开展专题谈心谈话,对学习、执行换届纪律提出明确要求,督促他们切实负起责任,带头严格执行换届纪律。
积极监督,严肃纪律。一是开展换届工作督查,加强关键环节监督。派出督查组对换届准备情况,特别是对学习贯彻换届纪律、实行换届纪律双向承诺制进行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向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开展离任检查。建立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实行举报换届问题24小时专人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反映问题。认真落实《关于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若干意见》、《市、县(市、区)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实施细则》、《关于“一报告两评议”实施细则(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对27名县(市、区)委书记进行离任检查,对16个省直部门、省属高校和国有企业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情况进行抽查,对14个地区和单位进行巡视,约谈下级党政机关主要领导3479人次,警示训诫3115人。
严肃查处,严格责任。开展严厉整治干部选拔任用行贿受贿行为工作,对2008年以来受理的举报案件认真梳理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制止。对换届选举期间当场发现的问题,立即制止、坚决纠正。对个别主要领导借机构改革突击提拔干部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免职,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认真组织受理和办理换届问题举报。对上级组织部门的立项督查件,15天内报送核查结果。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对查核结果负责,确保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违反换届纪律、查处不力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