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千阳县日前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廉政灶”建设,完善公务接待制度。要求有“廉政灶”的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公务就餐机制;因单位基础设施条件不具备,无法建立“廉政灶”的单位,可与邻近有机关灶的单位合署接待;既不具备单位独立建“灶”,又不能够就近合署接待的单位,接待在外就餐的,要填写《接待就餐审批单》,由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按审批范围、标准、地点就餐,并将审批单备存单位。目前,全县8个镇和部分部门机关“廉政灶”运行良好,累计接待检查人员就餐191次741人,节约资金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