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汉滨 探究提升扶贫领域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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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纪委监委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开展专项调研。

调研发现,当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过程中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依然存在,有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存在“项目一批了之、资金一拨了之”和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少数基层单位频繁启动问责,对于结果未分析原因、分析动机,不论错误大小和实际影响一律实施问责,存在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三是少数案件在查办过程中未能严格把工作上的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一般性的过失与严重的失职失责区分开来。四是当前监督检查方式单一,主要通过交叉检查、实地走访等常规形式开展监督,频次较高但效率偏低,不能精准有效识别扶贫责任落实、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等违规违纪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一是加强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强化责任追究,落实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两个责任”,以“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实行“一案双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追究到事、到人。二是努力提升纪检监察业务能力,采取集中培训、以案代训、上挂学习等方式,严格按照党纪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监察法等规定,对照问责情形,做到问责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水平。三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区分工作上的失误与违纪违法的贪腐行为、一般性过失和严重的失职失责,做到问题定性准确,确保扶贫领域的问责工作合纪合法。四是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将纪委监委的监督与职能部门的监管结合起来,对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专项巡察、专项审计,深挖问题线索。在督促落实整改中,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充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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