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粮农集团: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严明粮食收购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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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促进纪检监察力量围绕企业重点工作监督常态化,不断提升纪委监督服务保障能力,6月2日,陕西粮农集团纪委针对当前夏粮收购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在夏粮收购工作中严格落实粮食收购各项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时将集团纪委编印的粮食购销业务廉洁风险点手册及时发放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和集团所属涉粮企业一线员工手中,用于指导、提醒、监督粮食购销业务。

2022年,陕西粮农集团参与夏粮收购主体企业总计19户,收购范围覆盖陕西、河南、湖北、安徽、新疆5个省区,累计设收购点57个,计划使用30亿元,收购小麦总量100万吨。集团要求各企业严格执行夏粮收购政策和制度规定,对照《通知》和粮食购销业务廉洁风险点,防范收购风险,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夏粮收购工作。要提高政治站位,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聚焦省级储备粮核心职能,切实抓好粮食收购工作;要深化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农集团粮食购销业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确保粮食收购各项政策执行合规、程序执行到位;要紧盯关键环节,规范收购行为,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收购工作的影响,全力确保粮食收购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夏粮收购期间,陕西粮农集团纪委将履行监督职责,对各企业政策执行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收购中违反中央、省相关政策和集团规定的将严肃追责,为确保夏粮收购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陕西粮农集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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