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大学:健全二级单位纪检组织体系 推动监督专责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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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长安大学纪委积极探索上下联动监督的有效路径,不断健全二级单位纪检组织体系,明确职责任务,深化业务指导,建强干部队伍,有效提升履职能力,着力推动监督专责向基层延伸。

该校党委全力支持二级单位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在中层干部换届中与学校纪委充分沟通协商,一批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进入二级单位纪检队伍。坚持把政治理论学习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和交流研讨,邀请省纪委监委、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开展专题讲座,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开展全覆盖网络培训,举办专题读书班,着力提升干部理论素养和水平。聚焦学校重点工作和主责主业,举办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强化以干代训、以案代训,安排二级单位纪检干部60余人次参与校内巡察、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让纪检干部在工作实践中强素质、增才干、补短板。

该校纪委协助党委制定《关于在院(系)级党委设立纪委的实施办法》,指导全校22个分党委选举产生分纪委,设纪委书记1名,纪委委员3至5名,监督力量进一步夯实。推动在185个教职工党支部全面设置纪检委员,构建“纪委书记-纪委委员-纪检委员”三级的院(系)纪检工作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统筹指导、汇报沟通、考核评价、监督协同等工作机制,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与分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开展全覆盖调研座谈,深入了解二级单位纪检组织履职尽责的不足和现实困难,逐一研究解决,推动健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在督促干部履职尽责的同时,该校纪委竭力提供更多发展平台和晋升通道。成立分纪委以来,共有5名干部提拔担任二级单位党委或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2名干部交流到职能部门任职。在学校第五次党代会校纪委委员候选人酝酿提名中,首次将分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纳入范畴,极大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注重挖掘总结二级单位纪检组织的工作亮点和经验,利用各类会议和网络平台加强宣传交流,凝练打造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工作品牌。扎实开展年度分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述责述廉考核,校纪委委员现场提问打分,通报评议等次,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此外,该校纪委制定《院(系)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纪律教育等方面列出13条具体职责和6类履责方式,明确议事规则、保障措施、考核和责任追究的具体内容,为二级单位纪检组织精准履行监督责任指明方向和途径。围绕党中央对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党组、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落实以及学校年度重点工作,梳理监督重点,组织专题培训,开展交叉检查。聚焦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行使权力的关键节点,督促分纪委书记、党总支纪检委员必须明确亮身份、表态度,对凡该说“不”而没有说的,该报告没有报告的严肃追责问责。结合高校特点和二级单位纪委监督范围,总结提出纪检工作“六必问”,通过“自清自查”“自问自答”“自晒自纠”,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长安大学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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