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汉台区人民法院对陕西理工大学原后勤处副处长庄某、原后勤处南区饮食服务中心主任朱某以受贿罪判处刑事处罚。陕西理工大学党委给予了朱某、庄某开除党籍的党纪处理,学校纪委启动了对原后勤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
后勤处先后发生两起干部被司法调查的案件,与后勤处疏于管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四个意识”不强有着直接关系。主要负责人对身边的干部和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制度约束和监督是问题发生的根源,导致部分干部没有习惯在监督下工作,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放纵自己的行为,思想深处没有绷紧纪律和法律的弦,没有守住纪律和法律的底线,因而触犯党纪国法。原后勤处处长、党总支负责人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特别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方面缺乏应有措施和制度,致使原后勤处两名干部先后被司法调查并判刑,两人负有领导责任。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原后勤处处长、党总支副书记屈某和张某通报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职务调整的组织处理。
对原后勤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问责,体现了校党委、纪委对不良现象和不正之风坚决惩治的态度,更是对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的有力警诫。纪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此为警醒,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担负起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以案促改、以案促醒,校党委、纪委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失职失责行为要坚决查处问责,以处理和问责倒逼履职尽责。特别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主体责任缺失;对单位存在的隐形变异的“四风”和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缺乏制度措施;对管辖范围内的慵懒散怠拖问题不解决;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纪委更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加强问责追责。不仅对当事人进行党纪政务处理,还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加强责任追究,落实“一案双查”。用铁的纪律管住干部,用严肃问责强化担当,用努力工作诠释忠诚,为学校事业发展和中心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陕西理工大学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