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建中的惨痛教训警醒每一位党员干部,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要权为民所用,取财应该取之有道。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必然导致破纪破法,一切心存侥幸、百般开脱无不如梦幻泡影。坚守理想信念、尊崇党章党规,是党员干部一辈子的修炼,来不得半点的动摇,余建中的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余建中曾经在杭州市政府城市管理委员会担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7年。2013年,余建中年满60岁,这年2月,他办理了退休手续。对于这一天,他已经“期盼”了很久,并不是因为他急迫地要享受晚年生活,而是他知道自己身上有事儿。他臆想着自己可以平安着陆,甚至再大干一场。
(余建中:特别是退休以后,我觉得自己已经不是领导干部了,可能没人来管我了。所以也就更加放肆,真正在企业分红是退休这两三年里分得比较多。)
余建中顺利地退休了,一切似乎都在按照他设想的路线变成现实,然而2015年10月29日,就在他退休两年半之后,一则消息在杭州廉政网发布:据杭州廉政网消息,杭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党委副书记余建中(已退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退休两年之后的余建中,最终还是没能平安着陆,他的劣迹也随着调查的深入逐渐浮出水面。
(余建中:我是利欲熏心,在利益驱动下有点铤而走险。还有一些侥幸心理,就觉得这种事情他们当事人知道,其他人不知道。可能也没什么,不会查到我的。)
余建中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直至受贿犯罪,首先是从生活不检点、违反生活纪律开始的。2003年底,他在某宾馆按摩中心认识了从事按摩工作的谢芬娟,言谈之中两人竟然惺惺相惜。用余建中的话来说,“像是遇到了知己,情投意合,相见恨晚,因此也就越陷越深”。
(余建中:我觉得在金钱美女的诱惑下,自己的意志力非常薄弱。)
因为有了不正当的亲密关系,余建中便一心为改变谢某的境遇而寻找机会,甚至不惜违纪违法。用余建中自己的话说是“似乎有点不顾一切,愿意为她做一切事情”。他首先提出让谢芬娟换个工作,后来考虑到杭州的道路保洁市场化刚刚起步,自己又是城管委的领导,就建议谢芬娟开一家保洁公司,这样他便可以在承接业务上帮忙。
2004年10月,谢芬娟与自己的妹妹一起,出资成立了杭州佳好佳清洁有限公司。这样,余建中便利用职权,四处为谢芬娟的佳好佳公司拉业务。这时的余建中真是“不顾一切”,甚至已经不顾忌相关的制度规范和党纪约束。
(纪委工作人员:通过余建中打招呼,这家公司承接了城区的很多业务,通过大量保洁业务的开展,赚取利润。)
2007年,杭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的决定》。这一打造“美丽中国杭州样本”的基础性工程,在余建中眼里,也成了谋取私利的机会。在他的帮助下,佳好佳公司也迎来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短短几年,注册资本从10万元逐步增加到2006万元,一线职工1000多人,总保洁面积达到600多万平方米,年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
(余建中:她们招投标,也不是每次都需要我打招呼的。她们觉得这个标很重要,或者确实有难度,那么叫我跟区里面打个招呼,我也是打过几次的,就说佳好佳公司你们关照一下。)
除此之外,余建中还利用下级直属事业单位杭州市市容环卫监管中心分管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考核的职权,在对佳好佳公司进行道路清扫保洁检查、考核时予以关照。
(纪委工作人员:城区街道的考核,也会对整个公司以后的业务有影响,城管系统、保洁公司,都会比较重视这块考核,尽量在考核当中少扣分,确保佳好佳在以后还能承接更多的业务。)
余建中之所以如此卖力,一方面是因为他跟谢芬娟的个人关系,另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是,这家公司还跟他有利益瓜葛,他在其中持有干股。
直至案发,余建中先后从佳好佳公司得到5次分红,
共计175万元人民币。占有了股份,享受了分红,却没有付出一分钱的本钱。余建中的辩解是,他为这家公司的发展做出过“贡献”。
2010年1月,由于城管办在杭州市第二批公车改革中实行了车改,余建中不再配有公车。他便向谢芬娟提出给自己买一辆车,后来23万元的购车费用和之后的车辆油费等都由佳好佳公司承担。
早在2009年,杭州市进行市级机关公车改革之初,就出台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纪律规定》,对可能发生的不正之风进行提前预警,并对车改单位和人员公务用车、车贴发放及廉洁要求都作出了具体规定。余建中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但不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反而在车辆性质问题上动起了歪脑筋,让企业出钱购车挂在自己名下。究其原因,还是特权思想作祟,不愿放弃享受权力、彰显地位的习惯,甚至认为自己做的“手脚”天衣无缝,组织上不会查到自己,所以心存侥幸。
(余建中:我自己觉得这几年,随着个人的升迁、职位的变动,个人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以及私欲的膨胀,发展得很快,最后造成了这样一种恶果。)
另外,余建中还多次收受相关人员的礼金礼卡,甚至在十八大之后仍然顶风违纪。2013年2月,余建中退休。他又在杭州佳好佳清洁有限公司挂名担任顾问,但从未实际上班。每个月领取顾问费8000元,直至2015年9月案发,总计领取24万元。
(余建中:我们过去老讲增强党纪国法观念,但是总是把它看成是抽象的教育,这次我感觉到,所谓的党纪观念,就是要把自己的所思所想,自己的所作所为,自己的言行,要放到党纪国法大的框架里面去对照,去约束,去执行。)
在接受组织审查期间,执纪审查人员让余建中重新学习了《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以便让他对照党章党纪,对自己的错误有充分的认识。
1994年9月,余建中从部队转业,先后担任自来水总公司党办主任、市公用事业局办公室主任、市政市容管理局办公室主任,2003年被提拔为市政府城管办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组织委以重任,是基于余建中的一贯表现,然而余建中却没有善始善终,从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的两性关系,到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礼卡,在企业持有干股并且分红,一步一步越走越远。
党纪严于法律,余建中是知道的,但是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他不把党纪放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而是把自己的行为标准降低为“只要不违法”。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破法”往往就是从这种漫不经心甚至是满不在乎的“破纪”开始的。
为了掩人耳目,他没有把股份登记在自己名下,也没有在工商登记中体现,而是口头约定由谢芬娟代持。2013年退休之后,余建中觉得公司的股份不合理,自己的股份太少了。这时,佳好佳公司为了提升资质,正好打算增资扩股,他向谢芬娟提出增加股份并且由其子代持自己的股份的想法。谢芬娟同意了。这样,自始至终没有出一分钱的余建中,实际占有了该公司25%的股份。
这样,无本万利的买卖就铁板钉钉地做成了。2015年,公司的注册资本又增加了一次,变成了2006万元。这次余建中一样还是没有出资,“蛋糕”却越做越大,拿到的分红也越来越多。
2015年10月的一个周末,余建中到下城区出入境办事窗口办理因私护照,却被告知因涉嫌经济问题限制其出境。虽然曾经自称不懂法,也没有把违反党纪当回事,但是他首先还是想到了自己持有的干股问题。他该怎么做呢?这是最后一次考验他对组织忠诚的时候了。然而,他没有选择主动向组织坦白错误,却又一次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他决定首先找谢芬娟订立攻守同盟。
(余建中:我想到如果有这个原始的投资投入,这个问题追究起来就不会很大,所以跟她统一口径,就说当时是有5万元投入的。)
另外,为了对抗组织调查,隐藏串通行为,他要求谢芬娟去买两个新手机、开两个新号码,单线联系。他用微信通知谢芬娟马上召开董事会,伪造一个自己出资的会议记录,并出具一张5万元的收据。
接受审查时,余建中的头脑终于清醒了,他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然而已经到了无路可走的境地。
2015年10月29日,余建中被宣布接受组织审查。这时,他没有再负隅顽抗,而是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
(余建中:大把大把的钱分红进来以后,就看到钱了,有了钱什么事情都可以办了。给我儿子买婚车,后来又去买了一套婚房,就满足在这种钱多的喜悦当中。但是没想到这个钱的背后是一个陷阱,是一个深渊,是一种违法违纪的东西。同样对于女色来讲也是,因为第一次接触被谢芬娟的美色所诱惑,所以就一味地去追逐,后来就越陷越深,一发不可收拾。现在想想,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接受组织调查3天后,11月1日,正是他儿子的婚期,这时的余建中,心里满是忐忑,他最担心的是儿子的婚礼是否会因为自己受到影响。曾经贪恋钱财就是为了家人幸福,如今儿子的婚房装修好了,婚期选定了,自己却给这个“幸福”蒙上了阴影。为了让他放下心来,执纪审查人员专门让他跟妻子和儿子通了电话。
(办案人员:我们办案人员触动还是蛮大的,一个党员领导干部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最终要承担相应责任,真正受到影响的不仅是个人,还有家庭。他们在电话里互说了对不起。余建中因为伤害了家庭所以说对不起,儿子是因为余建中的受贿款基本用于自己的婚礼开支,所以说对不起。)
2016年7月,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余建中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享受的待遇。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余建中:应该是自己一步错,步步错,越滑越远,最后这个结果是必然的。所以我也感觉到,我所犯的错误是非常严重的,不光是情节严重,性质也严重,后果也是很严重,我愿意接受组织上的任何处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3年间,余建中陆续收受或索取谢芬娟、谢丽娟所送价值545.3万元的贿赂以及收受175万元的企业分红。2017年2月17日,余建中因犯受贿罪,被江干区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720.3万元。
四大名剧《桃花扇》中有词道:“看他起朱楼,看他宴宾客,看他楼塌了。”他身为一名党员干部,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持干股,拿分红,得意忘形;为儿子买婚房、办婚宴、宴宾客,只可惜最后连自己儿子的婚礼都没有机会参加。余建中的惨痛教训警醒每一位党员干部,当官发财两条道,当官就要权为民所用,取财就要取之有道。又想当官,又想发财,必然导致破纪破法,一切心存侥幸、百般开脱无不是如梦幻泡影。坚守理想信念、尊崇党章党规,是党员干部一辈子的修炼,来不得半点的动摇,余建中的教训值得我们深思。 (来源:清风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