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面对面】第③期·武功县纪委书记:面对群众反映问题必须要耐心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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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4日,咸阳市武功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韩光做客《秦风热线》“纪委书记面对面”,他说面对群众反映问题必须要耐心细心。

主持人:武功县属于农村基层县区,对于纪委监委的工作来说,涉及农村基层问题线索比较多,2018年,武功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51件,其中,涉及农村党员干部251件,占总数71.5%。另外,在信访渠道,农村群众反映问题的也占到大多数。武功县纪委监委是如何回应群众诉求的?

韩光:好。积极受理和精准处置群众来信来访及网络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和职责。新修改的党章指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明确“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的职能职责。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做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是回应群众呼声,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重要举措。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的管理人员成为监察对象,受理和处理农村基层信访举报工作任务必将相应加重。积极推动对农村基层重复举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疑难问题件开展专项治理常态化,建立农村基层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直查督办机制、约谈机制和定期督查通报机制,落实领导干部包案下访制度和重复信访研判处置机制,将信访举报工作重心和监督力量下沉到镇办(社区)及村一级,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村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我们武功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又是个人口大县,农业农村工作仍然是全县工作的中心和重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监察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群众反映问题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人民群众对纪委监委的信赖和期盼与日俱增。仅2018年全年,我们共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及网络举报等反映问题845件(次),反映村组干部问题 件,有效化解各类问题及矛盾纠纷497件(次)。

我们始终坚持立足服务人民群众这个根本,坚决做到有疑必答、有求必应、有难必解、有困必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

一是经核实确实属于民间矛盾纠纷类的问题,通过现场联系相关职能部门、所在镇办(社区)及村组干部共同帮助解决。例如:普集街道办田桂村一村民反映其丈夫去世后,婆家给她少分一亩地问题,经协调督促县农林局和相关镇办及村组干部联合做工作,该户群众反映问题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二是对一些业务范围之外的问题,通过说明情况、讲解政策等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例如:去年8月中旬,贞元镇马家庄村民马某来县纪委反映,因其女儿骑车与一摩托车相撞,发生矛盾纠纷问题。建议其走司法途径,最终使问题得到解决。同时,对一些确有实际困难、年龄偏大或行动不便的来访群众,第一时间协调所在镇办(社区)委派专人,“手帮手”的帮助解决。

三是深挖反映问题背后的问题。例如:大庄镇圪村村民王某反映其土地确权证未发放问题,此问题虽然属于土地部门之事,但经进一步核实,反映的却属于干部不作为的违规行为,该村分管工作的副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是聚焦重点领域,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经初核,属于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做到“零容忍”。一是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实施群众上访与干部下访、被动受理与主动深挖问题线索相结合,采取集中交办、专项督办、提及办理等方式,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018年共查处群众身边腐25,党纪政务处26人。二是不断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2017年制定下发了《武功县严明脱贫攻坚的通知》,明确了精准扶贫的13项工作纪律要求,从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实行专项监督。2018年,又制定了《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进一步夯实监督工作职能。去年,全县扶贫领域立案120件,党纪政务处分139 人。三是不断强化生态环保和营商环境及扫黑除恶工作监督。先后制定印发了《武功县严明环境保护工作纪律的通知》《生态环保领域问责办法》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实施方案》等文件,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平台作用,积极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活动,深挖问题线索。去年来,全县查处扫黑除恶问题线索2件,立案结案2件,开除党籍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环保领域立案结案149件,党纪政务处分157人。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

主持人:除了涉及农村的线索问题,您再谈谈去年一年武功县纪律审查工作的整体情况?

韩光:好的。纪律审查是纪委监委工作的重心和主要内容之一。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保持了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扫黑除恶、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和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案件的查处。

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各类案件351件,结案349件(未结9件),党纪政务处分373人(重处分20人、轻处分353人),其中党纪处分335人,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368人,移送司法机关3件5人,占总数的0.9%,结案率达99.4%。立案数量及办结率较上年均有大幅提升。

一是办案力量多元化。推行全员办案制度,在常备六个纪检监察室办案力量的基础上,抽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精干力量成立后备办案人员库,统一管理、调度使用。加强与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辅助案件查办。建立协作区办案机制,组建片区协作办案人员库,集中力量协助突破案件查办。积极实施月通报、季讲评、年度考核联动机制,激发调动工作主动性,提升了查办案件质效。

二是办案程序规范化。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修定完善《纪律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落实审批和报备制度,固化案件立案程序。规范案件查处过程,对谈话室使用、谈话推进、移送移交、安全保障、纪律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对办案谈话全程进行标准化管理,全面落实各项安全文明办案制度。

三是办案成效综合化。坚持查办案件与开展警示教育相结合,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借助全县性大会、广播电视、微信传媒,对查办的腐败案件进行分析通报,警示党员干部勤廉自律。坚持查办案件与县委中心工作相结合,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专项整治活动,切实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务环境建设。

四是抓早抓小常态化。坚持挺纪在前,积极开展作风纪律监督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治理等活动,从小处做起、从小错抓起,从严执纪执法,严肃党纪政纪权威。2018年,全县函询、约谈、警示提醒、通报批评等(742)人次,较好的发挥了“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监督警示提醒作用。

主持人:当前,全省正在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再次拧紧了治理“四风”顽疾的螺丝,群众关注度非常高。那么在推动干部作风改善上,武功县纪委监委是如何发挥监督作用的?

韩光:2012年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几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阶段、不同场合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并先后作出50多次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指出明确方向,提出根本遵循。

中央和省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坚持每年元旦春节都要专门印发通知,强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出具体要求,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端午抓公款购买粽子等节礼、中秋抓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春节抓公款购买爆竹等年货节礼,抓早抓小、串点成线,以一个个具体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问题的解决。这不仅是一次次直面现实的“问题清扫”,是“思想整风”,更是党内政治生态的“集中净化”。当前全省正在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政整治”,正当其时,顺应党心民心,必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近年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加强作风建设的系列制度规定及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理念,坚持作风问题无小事的工作原则,坚决做到严抓细管,常抓严惩,有案必查,有案必究,扎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是协助县委制定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要求》等重要文件,要求县委常委率先垂范,从小事做起、身体力行、转变作风;全县各单位“关键少数”对照执行,补短板、防反弹,以上率下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转变作风。

二是坚持每年印发《端午、中秋及元旦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发送微信微博、手机短信、开设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等形式,积极开展廉政制度规定提醒教育,大力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件,层层传导压力,在全县上下形成了严守八项规定精神的浓厚氛围。

三是狠抓监督查处。紧盯春节、清明、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成立5个常年工作组,通过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坚持定期不定期的深入镇办社区、县级部门以及超市、酒店开展明察暗访,重点查纠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大办婚丧喜庆和违规使用公车等突出问题。

仅2018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2起,党纪政务处分16人,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和违反四风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先后严肃查处了武功县县建总公司副总经理华维涛公务接待违规提供香烟问题;武功县供销联社副主任田琪等超范围违规接待问题;武功县供销联社在接待省市领导来武检查调研违规超范围接待问题;武功县民政局原副局长张封伦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问题;武功县农林局能源办司机张念先公车私用问题;武功县普集街道办南仁社区上寨村党支部书记杨鹏涛公务接待提供烟酒问题,当事人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负监督责任,这“两个责任”应该如何理解?

韩光: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包括:党委(党组)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班子成员按照分工抓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一案三查”进一步明确了,在给予当事人党纪政务处分的同时,又要追究发案单位分管领导履职不力的直接领导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不力的责任。“两个责任”的提出,使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更加分明,各尽其责,有效提高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力和执行效果。“两个责任”是政治纪律、政治任务,是具体化的纪律和规矩。

近年来,我们紧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牛鼻子”,不断强化“关键少数”的监督。一是明责,力助“两个责任”上肩。坚持每年年初制定下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工作《实施意见》,协助县委和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起主体责任。在全县8镇办、4个社区和90多个部门等科级单位建立“党委(党组)班子、党政‘一把手’、班子其他成员”三级责任清单,不断强化主体责任人抓好组织领导、示范带头、教育管理责任和为纪检监察机关撑腰壮胆之责。二是督责,推动责任落实到位。坚持月督查、季考核、年考评和党政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点评、谈心提醒制度。2018年 6月和12月全县“两个责任”讲评大会上,县纪委监委对39个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点评,直击要害,不留情面,点评问题256个,较好的发挥了监督检查警示提醒作用。三是问责,强化检查考核成果运用。将主体责任落实完成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对工作中慢作为、乱作为、不作为的行为进行检查和问责。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严肃追责,倒逼责任落实。

仅2018年,全县共实施主体责任追究案件11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领导干部问责18件,党纪政务处分18人;党内问责56件,党纪政务处分56人。先后严肃查办并追责了武功县供销联社原党委书记、主任弓某,虚假出资,变更股份,骗套国家专项扶持资金问题;武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某,私设“小金库”、收受贿赂等问题;武功县老干局原局长刘某,将不合格票据纳入单位日常经费合并处理问题;武功县文体旅游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韩某,将不合格票据进账、超限额使用现金问题;武功县商务办原主任李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使用下属单位公司公款和自签自支报销公车加油票据问题等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主持人:在纪委监委的日常工作中,有一个词经常被内部工作人员提起,就是“办案安全”,您能不能透露一下你们口中的“办案安全”指的是什么?

韩光:办案安全是纪律审查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办案安全,规范办案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始终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原则,严格遵守程序,紧绷安全这根弦,对查办案件当中,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零容忍、严肃查处、必追究,实现查办案件零事故、零违纪、零申诉。去年,我们共初核845件,了解497件,立案351件,结案346件,党纪政务处分373人,其中党纪处分335人,政务处分40人,组织处理368人。未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办案安全防范责任书》、《武功县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暂行办法》、《武功县纪检监察机构“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管控细则》、《纪律审查人员准入制度》、《纪律审查保密制度》、《查办案件双向承诺制》、《查办案件签字背书制》等制度,用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和办案安全。

二是规范办案行为,严肃办案纪律。相续制定出台了案件主办人负责制、纪委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走读式”谈话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落实了办案安全预案,对案件主办人安全办案职责进行分解细化,杜绝办理不安全案件。

三是强化约束,夯实工作责任。在办理每一起案件中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为责任领导,办案组长为第一直接责任人,负责谈话的办案人员为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为办案安全工作提供了严格的责任体系。主要领导常到现场检查指导,分管领导驻点进行监督检查,办案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办案安全措施,增强了办案人员的政治意识、法纪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层层签字背书,靠实工作责任。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案件承办室主任、各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层层签订《依纪依法安全审查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主要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等责任主体,把安全工作具体到岗、责任到人。

五是严格工作程序,加强环节管理。按照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对谈话室进行了安全升等改造,制定了《谈话室管理办法》、《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暂行办法》、《陪护人员工作职责》、《执纪审查安全预案》等制度,在谈话、陪护、外调等关键环节,都予以明确规定,做到有章可循。

六是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结合每周一工作例会和集体学习日,组织办案人员系统学习中纪委《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市关于执纪审查安全方面的有关会议文件要求,由分管领导重点对执纪审查工作特别是安全工作进行相关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办案安全工作技能。

七是建立工作机制,织密安全“大网”。采取纪委监委机关各室联系指导镇办(社区)纪委、部门纪检组办案接访、以案代训、跟班锻炼的方式,通过召开案件查办工作会、开展专业技能练兵,加强培训。分管领导带队,抽组办案安全调研督导组,分别到镇办(社区)和县部门纪检组业务指导,发现问题,现场整改,确保办案安全。十八大以来,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 件,结案 件,党政纪处分 人,无一起安全事故,实现查办案件“零隐患、零风险、零事故、零违纪、零申诉”的“五零”目标。

八是打牢基础,重视办案设施建设。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办案场所建设,对原有审查场所进行提档升级改造,配齐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执法记录仪等办案设施设备,现正建立完善县公安局交接的办案工作区,设置专门的谈话室、询问室,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装防护网,机关全面实行“电子笔录”,将建成标准化办案场所。同时,在全县12镇办(社区)加班加点建设“同志式”谈话室,统一标准和要求,确保在办理有些特殊或者重大案件时不发生安全事故。

主持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后,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是否有一些新的举措?

韩光: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工作第一线,打铁就要自身硬。一是抓学习提升素质。出台培训学习制度,让机关干部就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职能部门业务知识进行集中学习,在打造反腐倡廉铁军的基础上,打造一支有思想、有底蕴、有内涵的文明之师。二是抓监督严管干部。对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梳理修订,规范工作程序,尤其对办案人员执行纪律必须要有严格监督措施,坚决防止干预办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办人情案等问题的发生。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点名道姓曝光一个,决不搞下不为例、手下留情。三是抓考核激发活力。按照科学化、精简化、可量化的原则,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评价标准,针对落实“两个责任”、作风建设、查案通报曝光等重点环节,进行严格考核,在机关内部形成“以实绩论英雄,以考核促工作”的履职干事氛围。

主持人:纪委监委在做好监督的同时,营造反腐倡廉的舆论氛围也是份内之责,武功县纪委监委在这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韩光:加强党员干部政治规矩、政治意识,党纪党规及法律法规教育,努力营造全县反腐倡廉舆论氛围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一是县纪委监委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学习宣讲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邀请省市领导来武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就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进行学习辅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

二是协助县委发挥“武功大讲堂”和县党校培训基地作用,邀请专家教授举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监察法》培训班3场次,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培训,受训人员1600多人次,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性。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对照检查活动,盯问题,抓整改,严问责,促落实。成立三个督促检查组,坚持月检查、季讲评,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

三是集中开展“纪律教育宣传月”、《监察法》及《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以考促学,组织知识测试、知识竞赛等3场次;以学促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较好地提高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政治规矩和纪律意识。

四是着力打造廉政文化教育示范点。制定廉政文化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积极指导县国税、地税及武功镇等单位建设廉政文化长廊和文化展室。深入挖掘苏武爱国、忠诚、清廉、担当的道德情操,以苏武纪念馆为依托,先后投资350多万元,建设了苏武廉政文化教育基地,2017年4月被命名为咸阳市市级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主持人:最后,也请您谈谈自己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心得体会,好吗?

韩光:我是2016年担任县纪委书记的,两年多来,我深切的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不论其节奏,还是执纪力度都较以前有了明显提高,反腐的成效大家有目共睹,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要说总结工作,我有这几点感触与大家分享。

一、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是干好工作的基石。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是一项政治原则,更是我们做人做事的基本遵循。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反腐倡廉的新战略、新部署、新要求、新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基石。要坚定不移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紧跟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劲头,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实践证明,只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始终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坚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正确方向,才能确保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真正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才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坚持党的领导,助力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武功县各级党组织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关键,主动承担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严履行监督责任,聚焦主业主责,积极协助党委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形成了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的良好局面。实践证明,只有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促使“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才能促使各级形成政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三、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我们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坚决减存量、遏增量,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认真落实省市及县委“三项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实践证明,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和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才能实现管党治党“全面”和“从严”的有机统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纪律审查是最有力的教育和最有效的监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案件查办,紧盯人民群众关注度高且反映强烈的精准扶贫、环境保护、市场营销环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以及扫黑除恶等领域不放松,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起到了强大的警示震慑作用,广大党员干部得到教育。经验证明,只有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从严惩戒,才能真正起到教育、监督、警示和震慑作用,才能更好地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五、深化“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的必然选择。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对主抓者、主责者、监督者的监督,实现了从“过程监督”向“结果监督”、从“事事参与的包打天下”向“专司监督的聚焦主业”、从“单打独斗的四面出击”向“办案为主的定点突破”转变,走出了“参与变协调、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怪圈,真正做到了定位准确、责任明晰,攥紧拳头、精准发力。实践证明,“三转”既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一次深刻变革,也是新形势下反腐败工作思路调整、回归主业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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