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水镇古路村党员黄远贵侵占五保户惠民资金12040.99元,镇巴县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近日,汉中市镇巴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6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持续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是镇巴县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行动,也是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举措。
“要坚持以学促改、学用结合,把脱贫攻坚作为‘以案促改’工作的主战场,”镇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杨厚军在“以案促改”专题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精准发力、重拳出击,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落地见效”。
“以案促改”,基础在“案”,要查处一批有代表性、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该县持续加大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办力度,建立直查直办机制,对上级交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情节严重的、媒体曝光的、线索清晰且在短时间内可以查结的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直接调查核实,做到快立、快查、快处。同时,每年按25%的比例抽查复核下级纪委查否了结的问题线索,对于胆敢以案谋私的开展“一案双查”,严肃追究问责。
“以发现一批问题线索、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着力点,今年扶贫领域立案查处共37人。”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周永安介绍,直查直办的扶贫领域违纪案有13件,提高了执纪审查效率,释放了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以案促改”,关键在“改”,要把“改得怎么样”作为检验“以案促改”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尺。该县针对省市县脱贫攻坚阶段性考核中反馈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人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抽调部门纪检组长成立4个专项工作组,对照问题清单,深入20个镇办开展核查问责,立足发现问题、核实线索、强化问责,将压力传导至基层末梢,推动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落实。
“我们将开展落实县委决策部署不力专项整治,特别是聚焦脱贫攻坚,对问题整改不到位、违纪问题多发、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实施督查问责。”杨厚军介绍。
以案为鉴、常敲警钟,是“以案促改”工作的落脚点。该县以冯新柱案和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为活教材,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持续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震慑作用。
据了解,该县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制定时间表、设定任务单、夯实责任制,要求各单位分阶段压茬推进。活动前,各单位要将本系统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处理及跟踪情况的报告和党委(党组)书记警示教育课讲稿交由县纪委审核。警示教育活动要包括“六大环节”,即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党委(党组)书记上警示教育课、中层代表发言、廉政教育测试和撰写心得感悟。为保障活动取得实效,建立警示教育活动指导员制度,由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室主任担任指导员,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例,针对各单位工作实际,以案施教、以案释纪、以案说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纪律、守底线。将警示教育活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活动推进不力、流于形式的党组织进行通报和问责。通过事前安排、事中落实、事后检验无缝衔接,力求将警示教育效果稳步扩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这次的警示教育课让我很受触动,冯新柱案和发生在我身边的黄远贵案告诫我们要经常打扫思想上的灰尘,严守做人、做事的底线,当好脱贫攻坚战中的主力军和先锋队。”镇巴县青水镇古路村党支部书记黄联斌说道。
栏目编辑: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