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勿“栽”进名贵特产的“陷阱”

——“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有关纪律规定解读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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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我省各级纪委监委通报了一批违规收送礼金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数起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如铜川市精密铸造厂原副厂长崔亚民与厂长周某某,违规用公款先后购买1.3万元购物卡及价值4800元的瓷器赠予购货方。2018年7月,崔亚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某某因其他问题另案处理。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以来,尽管公款大吃大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问题得到有力遏制。但高压之下,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无视纪律规定,穿上“隐身衣”,违规收送名贵特产。

梳理各地通报发现,“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主要可分为6大类,包括高档烟酒、珍稀药材、天价茶叶、名贵木材、珠宝玉石、名瓷名画等。

综合媒体相关报道,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受赠送、违规占为己有。如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爱好收藏玉石,一些老板就投其所好,专门购买贵重的和田玉等名玉送给他。倪发科认为,玉石、字画比现金高雅、文明、隐蔽,披上“爱好”的外衣,更能掩人耳目。但实际上这种以名贵特产作掩护,用特殊资源进行“雅贿”“暗贿”的行为,无论方式多么含蓄,手段多么隐蔽,都改变不了其贿赂的本质,都会受到严肃追究。

还有一类,是不仅违规收取、占用,还由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违规参与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如《廉政瞭望》杂志曾披露,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爱喝酒,并且只喝年份茅台。他经常要求下属用公款为其买酒,喝不完就带回家,由此积少成多,进而做起卖酒的生意。他在贵阳开了4家名酒专卖店,交给家人打理销售,自己负责“货源”,赚取了巨额利润。王晓光赤裸裸地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的行为,严重败坏了党风,损害了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受到党纪国法严惩纯属咎由自取。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八十九条以及第九十四条规定,党员干部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不得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以及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这些条款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从业划出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的实质和危害,自觉遵守廉洁纪律,坚决杜绝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行为,不要让自己成为被“围猎”对象,“栽”进名贵特产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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