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或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或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都会影响到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都会引起人民群众的痛恨和唾弃。一直以来,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为刹住这一歪风而三令五申,但是到现在仍然有少数党员、干部就是不听劝阻,甘心“飞蛾扑火”,直到终有一天撞到南墙才知疼痛。
违规收受礼金、违反廉洁纪律,一旦被发现、被查处,受到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的惩处是必然的。然而,在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侥幸违规收受礼金得逞者为自己带来的后果和影响往往不止这一方面,还有因为暂时没有败露、总怕有一天东窗事发而带来的心理、精神压力。因为,以人情往来的名义“一对一”收受别人大量礼金和贵重礼品,看起来私密性、隐蔽性很强,其实背后的“不测之忧”也很多。
比如,送礼者是不讲正气、不走正道的私企老板,他在向甲领导送礼的同时有也可能向乙领导送礼。乙领导如果“出事”,必然涉及私企老板。私企老板在被调查过程中,因为存在类似“囚徒困境”的博弈,很可能连甲领导也牵连出来。送礼者假如是官员,很可能动用的是公款,在此过程中,必然有财务支出发生和其他人员参与,不可能自己一人完成,不可能密不透风。如果使用公款送礼的官员有朝一日遇到“翻船”,收礼的领导干部也可能由此暴露。那些善用金钱“攻关开道”的老板、官员,多是无德之徒,他们给领导干部拜年的实质是“拜权”,送礼的目的是得利,看重的是权力而不是友情,在其愿望、要求得不到满足或领导干部失去权力再也没有利用价值时,还有可能将收其礼金者出卖。正所谓“要得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绝对安全的收受礼金是不存在的。
“拿了别人的气短,吃了别人的嘴软。”这话很通俗,却是真理。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品尤其是大额礼金、贵重礼品,就欠了人家一份人情,总记着要为送者办事谋利。而办这类事情,大多数情况下要突破规则、违反原则、绕开制度。在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牢、监督和制约日益严密的情况下,要按送礼者要求去办非得煞费苦心不可,同时在良心的谴责下内心也要经受一定的煎熬和冲突,在纪律法律的威慑下给送礼者办事后内心也会忐忑不安。如果不按请托要求办事,还怕人家报复和检举。
因此,党员干部、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违规收受了礼金和礼品之后,给人家办事也好,不办事也好,不知道什么时候会“东窗事发”,这样就会惴惴然、惶惶然,总觉得有些不踏实。相反,如果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做到洁身自好,以“清”“亲”原则处理政商关系,以坚强的党性义正词严斥退拉关系、走门子的人,以淡然的心态对个别领导干部收受礼金礼品的现象嗤之以鼻,不收别人的礼,不欠别人的情,不办违规的事,就能够始终保持内心的安宁,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轻轻松松生活。
违规收受礼金,搅扰内心宁静,严重的可能导致寝食难安,甚而影响身心健康。既如此,我们所有的党员、干部,就应该认真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听从党组织的教育和劝诫,弘扬正气、守身如玉,内无妄思、外无妄动,别人收礼不眼红,自己见利不心动,不在收送礼金方面出问题。在我省这次集中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中,组织上明确提出,在规定时限,对违规收受的礼金要坚决自行清退,对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清退的违规礼金要自觉主动上缴。这其实是组织的良苦用心,是为已经走向违纪违法道路的同志,给以纠偏改错的出路,给以争取宽大处理的政策。对这些党员、干部来说,如能清醒认识形势,抓好组织提供的这个机会,相信组织,认错改错,违规收受礼金所带来的心理重负将由此释然,心神难宁的生活也将由此回归平静,而后才能以和谐、健康的精气神,将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搞工作、干事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