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深入推进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近日,陇县纪委监委专案通报了一起近期查处的陇县中医医院六名科室负责人违规收送礼金问题。
2016年2月,宝鸡某医药经销商牛某聘请金台区居民何某担任陇县中医医院心脑血管药品推销业务员。何某在陇县中医医院进行业务讲座时,推荐血塞通、天麻素、美洛西林、骨瓜等药品,医院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儿科、外科、急诊科将推荐药品用于患者临床治疗。2017年12月,何某为了维护好和陇县中医医院相关科室关系,分别送给急诊科主任曹华礼金1000元,外科副主任徐会明礼金1500元,内三科主任闫哲礼金2000元,内二科副主任杨英杰礼金2000元,内一科副主任赵建民礼金2000元,儿科主任赵军利礼金2000元,六人均予以接受。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经2018年12月10日陇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曹华、徐会明、闫哲、杨英杰、赵建民、赵军利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从这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市县部署要求,抓住春节等重要节点,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继续保持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结合我县当前开展的专题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持续形成震慑。(陇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