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用人,公在公心,公心归根到底是对党、对人民、对干部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敢于负责、公正无私,公平对待和使用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这一重要论断,发人思考。历史表明: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得人之道,惟存公心。能否正确识人、用人、待人,关键就看是否有“公心”。
识人要以公心听公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一个干部的德才和政绩“刻度”,取决于人民群众的认可度;是不是好干部,群众心中最有数。“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对干部的做事之心、行事之风、成事之效,老百姓自有公论。故而,考察和识别干部必须走党的群众路线,坚持把组织的“慧眼”和群众的“亮眼”结合起来,用事实说话、靠实绩评价,注重群言群议。惟其如此,才能存知人公心、去门户之见,察群众公论、得识人共识。
用人当以公心求公平。对党和人民的事业担当、对干部的成长进步负责,关键在公平取人、公正用人。坚持标准是公平之基,“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就是用人标准。以一个标准立杆,拿一把尺子衡量,对人端平一碗水,才能守正纠偏、赢得公信。突出作为是公平之重。改革发展贵在勇于担当、难在开拓作为,只有把“有为有位、无为让位、假为退位”作为用人的重要导向,才能激发干部敢扛事、愿做事、能成事的正能量。秉持党性是公平之要。“大明无偏照,至公无私亲”,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结私党,公平选任干部,更有助于营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待人须以公心讲公道。重视人才、爱护人才,至关重要的是如何对待人才。各级干部在干事创业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挑战。攻坚克难中,必然有成功与失败、正确与失误、经验与教训。公道对待干部,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区别情况、因人论处。对于敢于担当而善作为的,应当奖赏重用;属于违规违纪而乱作为的,应当严肃问责;因为研判有失而误作为的,应当容人改过;由于能力不足而无所作为的,应当调整岗位。一些世界500强企业在招聘人才时,不是唯常胜论英雄,对于曾经“失蹄”的“千里马”也很重视,因为他们往往会比顺风顺水者更有发展后劲。健全完善关于用人的配套制度和机制,就能激活鼓励干事、支持担当、奖优罚劣、爱护干部的“一池春水”。
近年来,一大批“拓荒型”“狮子型”“攻坚型”干部脱颖而出,推动改革航船破浪前行。展望未来,我们以公心“育才造士”,必将为筑梦圆梦注入强大力量。
栏目编辑: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