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盯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不同表象、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着力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潜规则”。
聚焦“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突出精准性。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四套班子及其班子成员,从“贯彻中省市县决策部署”“作风建设”“履职尽责”等五个方面带头开展自我排查,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以“关键少数”自我革命,推动形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正在开展的中央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污染防治攻坚、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构建了“1+X”系统治理模式。
聚焦问题排查和对照整改,突出实效性。坚持“抓实、抓准、抓典型,见人、见事、见问题”,
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班子成员对照中央纪委提出的四个方面12类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排查示例,深入查找看得见、管得着、抓得住的具体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把问题排查和整改情况列入县委巡察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督查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倒逼落实整改,切实解决一批与群众密切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
聚焦监督执纪和制度建设,突出长效性。畅通举报渠道,常态化开展明查暗访,与巡察、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形成立体监督网络。瞄准“五个一批”目标,即从群众信访举报中“起底一批”,从明查暗访、专项督查中“发现一批”,从县委巡察中“筛查一批”,从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中“追踪一批”,从典型案例中“深挖一批”,强化交办督办、严查快处和追责问责。坚决查处“工作拈轻怕重、推诿扯皮、上推下卸;不愿担当尽责,习惯于用程序规避责任;把请示汇报当‘护身符’,把集体决策当‘免责牌’;坐在机关发指示多,深入基层接地气少;服务干部群众效能不高,资料要求繁杂重复、审批流程多、时限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