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坚持”助推执纪审查工作良性发展
打印

去年以来,宝鸡市凤翔县纪委监委坚持把执纪审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突出线索处置、快查快结、安全底线、考核机制四个方面,攥紧拳头,精准发力,执纪审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520件,立案301件,结案351件(含旧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2人(党纪处分233人,政务处分109人),涉及科级领导35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3人,立案数、处分人数比上年分别增长13%、55%。

坚持“四个一批”,科学研判处置问题线索

在做好日常信访接待工作的同时,围绕“四个一批”,拓宽案源线索。推行“两卡”到户,收集一批案源线索。印制《惠民政策落实廉政监督卡》和《优化投资发展环境作风建设监督卡》,发放到户,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打通监督的“末端神经”。共发放“监督卡”11万份,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50多人次,收集问题线索21件,立案16件,有效整治了涉农政策落实过程中打折扣、不到位、“中梗阻”等问题。去年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24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0人,组织处理25人。推行“双进驻”模式开展巡察,移交一批案源线索。去年先后派出6个巡察组,对3个镇7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对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卫计、农业、林业、国土等职能部门进行专项巡察,并将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两项工作纳入常规巡察内容,一并进行巡察监督。去年共巡察3轮14个单位,发现问题125条,移交问题线索67件,从中立案28件,给予处分28人,诫勉谈话24人,

提醒、约谈、批评教育15人,有力地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定期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并与公安、政法、税务、财政等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移交线索47条。开展“五项治理”,发现一批案源线索。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等五项治理活动,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7人,组织处理22人;查处扫黑除恶问题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人;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20余次,从中立案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组织处理10人;查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问题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7人;查处规范市场秩序方面问题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2人,组织处理31人。关注网络舆情、通报,筛选一批案件线索。高度关注媒体舆论,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去年共收集网络舆情问题线索10条。对排查收集的问题线索,本着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原则,按照违纪程度的不同,认真分析,逐一研判,灵活运用谈话函询、诫勉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利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诫勉、提醒谈话、函询579人。

坚持“四查四办”,提高查办案件工作效率

对初核后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及时立案,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及时向有关机关或组织提出建议,做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提高办案效率。为此,在工作中坚持做到“四查四办”。一是直查直办。对于中省巡视组和上级交办的问题线索,由委机关直接查办,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去年共收到并查处上级交办的案件26件。二是提级查办。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问题线索,实行县纪委监委直接提级查办,去年查处了城关镇原大柳树村村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移送检察机关3人,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2人。三是联查快办。针对镇和部门纪委(纪检组)办案力量薄弱等问题,将全县12个镇、25个部门划分为6个执纪审查协作区,分别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牵头负责,相关室(部)主任(部长)及干部参与,对协作区案件进行联合查办,有效解决了基层不会办、不愿办、不敢办案的问题。四是督促查办。对批转责成镇纪委和相关部门纪委(纪检组)立案的案件和自收自办的案件及时跟踪督办,限时办结,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时效。

坚持严守底线,确保实现“两零”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的思想认识,紧绷安全之弦。一是逐级夯实责任,做到签字背书。县纪委监委及时与各镇和相关部门纪委(纪检组)逐级签订了《执纪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细化安全任务,夯实工作责任。二是强化制度约束,规范依法办案。修订完善了《“走读式”谈话工作制度》《谈话室管理制度》等5项安全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执纪安全。定期不定期地对基层办案点和谈话室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同时,推进部门纪检组“同志式”谈话室建设,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培训,确保纪律审查安全“零事故”、纪律审查人员“零违纪”。

坚持四项制度,层层落实责任

一是坚持镇纪委书记周例会制度。坚持星期五下午召开镇纪委书记工作例会,相关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列席,主要听取各镇纪委书记一周以来执纪审查等工作情况的汇报,面对面逐一核对信访件办理、问题线索处置及立案情况,研究解决问题,及时精准指导,层层传导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全年共召开镇纪委书记工作例会31次,研究解决问题15个。二是坚持推行“上挂下派”工作制度。每月安排镇和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各1名“上挂”到县纪委信访室、一室、审理室、党风室跟班学习,选派业务骨干到省市纪委跟案实战锻炼,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能力。三是坚持月排名、季度通报制度。每月对各镇和相关部门纪委(纪检组)、纪委监委5个室办案进行排名,每季度进行通报,对排名后三位的进行集体约谈,逐级压紧压实办案责任。四是坚持考核奖惩制度。制定了执纪审查考核办法,把镇和部门执纪审查情况与纪检津贴发放挂钩,依据执纪审查考核排名兑现纪检津贴,对执纪审查工作排名靠前的给予一定奖励,对无线索、无初核、无立案的扣除部分津贴,奖优罚劣,激励担当,激发和调动了大家抓执纪审查工作的内在动力。

栏目编辑:马海东


上一条:警钟
下一条:持续深化“三转” 提升监督效能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