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四室会同驻省教育厅纪检组约谈2018年“零办案”高校纪委书记
近日,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会同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对2018年度自办案件为零的15所高校纪委书记分别进行约谈,要求15所高校就“零办案”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高校党委书记签字确认,及时给“零办案”高校敲响警钟。
单独约谈时敢唱黑脸,很有辣味;集体约谈时开门见山,直指问题。要求高校纪委书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切实把主责主业落到实处。被约谈的15名高校纪委书记表示,要从思想深处找原因和差距,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具体措施,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扎实做好本校范围内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吕少军)
宝鸡市建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巡察反馈制度
去年以来,宝鸡市坚持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并重,在巡察反馈环节,既向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抄送其分管单位巡察反馈意见,推动落实“一岗双责”;又建立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参加其分管单位巡察反馈问题制度,在分管单位党组书记单独反馈会上提出巡察整改要求,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党组书记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分管单位集体反馈大会上明确巡察整改纪律,传递整改责任和整改压力,推动巡察整改往实做、往深里走。目前,对去年巡察反馈的379个问题,被巡察单位已整改279个,占73.3%;对巡察期间提出立行立改的310个问题,已整改305个,占98.3%。(陈永强尹文娟)
榆林市出台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
近日,榆林市印发《关于全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律底线规定》,进一步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该规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面带头落实中省反腐倡廉建设有关制度规定前提下,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胡志强、辛耀峰等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从八个方面对全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严格要求。《规定》明确,党员领导干部严禁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同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各类政治谣言,不准变通执行中省市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准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空表态”“磨洋工”“走过场”等问题。(刘冲)
商洛市形成“1+7”纪委官微矩阵
近年来,商洛市纪委监委积极借助新媒体传播优势,建立起以商洛纪检监察网为主导,商洛纪检监察“头条号”、廉政短信平台、商洛纪检监察网站手机版和“廉洁商洛”微信公众号为辅的“五位一体”宣传教育平台。去年以来,在不断完善提升市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廉洁商洛”运营的同时,积极推进各县区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建设,目前,全市纪检监察微信矩阵已形成“1个大号+7个垂直号”的发展雁阵,以“廉洁商洛”微信公众号为龙头,7县区纪委监委官方微信为成员,建立起微信矩阵联动工作机制,“微动态”“微举报”“微言论”“微案例”等栏目内容丰富,实现官方微信平台的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及时宣传商洛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成效。目前,商洛市县纪委官方微信已发布1066期、4799条信息,助力在全社会营造崇廉拒腐的浓厚氛围。(成忠旭)
新城区强化举措切实提升破“网”打“伞”工作成效
西安市新城区纪委监委强力聚焦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8个方面18项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制作印发《信访举报指南》10万份、《信访举报公告》500份,开展入户走访宣传。与公安机关建立线索信息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和月报制度,召开线索研判会9次,拓宽线索渠道。加大涉黑涉恶问题直查督办力度,做到优先处置、优先核查、优先督办、优先上会。坚持“一案三查”,与公安新城分局联合成立12个“一案双专班”,强化办案合力。
截至目前,区纪委监委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4件,立案2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切实提升破“网”打“伞”工作成效。(新城纪)
金台区“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关键少数”
宝鸡市金台区纪委监委坚持从“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发力,做好“防范、管控、教育”工作,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坚持预防在先,事前抓防范,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推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职纪实报告、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坚持建章立制,事中抓管控,全面推行纪检干部和镇街、部门党政“一把手”廉政档案制度,领导干部婚丧嫁娶重大事项事前个人承诺、组织提醒制度,新任职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承诺公示制度,把述责述廉制度拓展到二级单位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坚持惩前毖后,事后抓教育,采取发放监察建议书、召开集体谈话会、宣布处分决定书、报告整改结果等措施,指导2017年以来有科级干部受处分的26个单位开展“以案促改”,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促进以案治本。(王生军)
王益区多措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铜川市王益区纪委监委通过拓宽信息收集渠道、跟踪督办、加强分析研判等措施,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前哨”作用。1至3月共受理信访举报件6件。
该区拓宽信息收集渠道。统筹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印发张贴《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500余张,通过每月定期入户走访,构建多维度、全覆盖、开放性的信访受理体系,打通群众监督举报“最后一公里”。加强跟踪督办。认真梳理已受理登记的信访件,实行“挂账”管理。不断加大督办力度,要求相关科室、镇办纪委限时办结,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加强分析研判。紧紧围绕民生资金、征地拆迁、涉黑涉恶等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重要工作的信访举报数据进行关联分析,挖掘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信息服务和重要参考。(杨慧)
宝塔区出台六项措施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近日,延安市宝塔区出台六项措施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用实际行动为基层减负。
该区在六项措施中明确要求领导干部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多头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农村一线调研。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落实区委办、区政府办将今年各级会议和各类文件数量均减少30%以上的要求。探索建立了“清单式”督查机制,按照年初计划统筹安排综合性督查,严禁开展扎推、顶名、无效和临时性督查。建立区级领导与企业“面对面”联系服务机制,开通“民营企业直通车”,重点民营企业可直接向主要领导致电反映问题。落实组织人社部门计划选派10名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到产业园区和国有企业挂职锻炼,选派10名以上优秀年轻干部到广州天河区、佛山禅城区等先进地区挂职学习的要求,通过一系列减负措施,真正让该区的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迎来往送中解脱出来。(杨楠)
清涧县对扫黑除恶问题线索进行大清底
近日,榆林市清涧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问题线索清零和黑恶积案清零”的目标,与县扫黑办、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扫黑除恶工作部门建立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相互移送机制,始终将已查办或正在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特别是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同时,对相关工作部门移送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和案件及时汇总,分析研判,核查督办,形成了密切配合、共同发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高扫黑除恶与惩腐、破“伞”的整体性、协同性。截至目前,新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13起,立案查处3起,党纪政务处分3人,其中1起确认为涉黑涉恶案件。(王皓)
城固县全力抓好中央专项巡视整改
今年以来,汉中市城固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通过三个紧密结合力促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县纪委全会和纪检监察工作会,将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列为今年纪检监察重点工作,列出14条具体整改措施,制定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清零。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密结合。健全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机制,牵头开展扶贫领域资金及项目季度专项检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2件1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与持续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紧密结合。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下发纪律检查建议1份、监察建议2份。组织全县各单位党员干部600余人到县廉政教育中心接受廉政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袁康平)
山阳县警示教育成为党员干部必修课
去年以来,商洛市山阳县纪委监委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让全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该县纪委监委举办“廉政大讲堂”5期,培训党员干部3000余人。县纪委常委带头深入镇办开展廉政主题辅导30场次,教育党员干部4200余人。依托县廉政教育中心,对全县党政干部进行分批次廉政警示教育18期,教育培训党员干部100余人。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1600余人。县纪委向全县党员干部配发《扶贫领域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1500余本,组织拍摄《煎熬》《深渊》《爱的供养》等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警醒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自省自纠,切实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堤坝。(张力)
沣西新城把廉政教育送到征迁一线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纪委有关负责同志在大王镇联庄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动员会上,进行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谈话告诫参与征迁的每一名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规定,保持清醒头脑,真正做到干净拆迁;要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一把尺子量到底,并主动接受监督。
据了解,去年以来,沣西新城纪委在征地拆迁、“大棚房”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严格执纪监督,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已对5名拆迁中有违纪问题的村干部进行立案审查,通过案例警示,村民主动退还多领取的拆迁款900多万元。(张世斌)
鄠邑区一线督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
近日,西安市鄠邑区纪委监委坚持一线督查,紧盯问题,严肃执纪问责,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抓出实效。
区纪委抽调4名纪检组长,参加区委“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组,深入甘亭街办、蒋村镇、玉蝉镇、祖庵镇等开展了7轮督促检查,按照鄠邑区《关于24宗“大棚房”问题违建的整治意见》,每天坚持深入到所包抓的镇街整治实地核查,现场指导检查拆除整改工作,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镇街进行整改,确保按照标准整治到位,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镇街进行“蹲点”督导。对在“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存在排查清理不全面、不彻底,漏查、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农业局、蒋村镇等单位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查处,党纪政务处分11人、组织处理9人。同时对相关违纪人员查处情况进行通报曝光。目前,全区排查并确认的非农违建设施25宗已全部整治到位。(魏婷)
扶风县抓细做实监督职责
近日,宝鸡市扶风县纪委监委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发力,从细小处着手,抓细做实监督职责,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了解,扶风县为做实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日常监督大排查,找准监督着力点;发挥派驻监督的优势,大力推行“嵌入式”监督,实现事前酝酿、事中讨论、事后执行全覆盖。及时实施专项监督大行动。针对违规收送礼金红包问题,成立4个督导组分片区、分层次抓宣传、讲政策、促落实;结合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专项整治,从会风抓起,实行会前审批、统筹整合,有效压缩会议、改进会风。着力构建巡察监督大格局。全面启动县委第5轮巡察工作,拓展村级及社区巡察覆盖率,提升巡察广度和深度;紧盯中省巡视反馈问题,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及时交办、建立台账、定期督查,确保整改实效。截至目前,全县共处置问题线索111件,谈话函询9件,立案41件,处分41人,其中科级领导3人,重处分5人。(蔡敏飞)
印台区以查代训 助推执纪审查提质增效
近日,铜川市印台区纪委监委抽调审理室、案管室业务骨干组成案件质量检查组对全区9个镇(街道)进行为期1个月的专项检查,现场指出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助推镇(街道)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检查组重点对案卷装订、证据收集、安全接送、健康问询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同时,在查卷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针对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面对面谈、点对点业务培训。此次共对52个卷宗进行案件质量检查,发现共性问题7类32个,个性问题21个。检查组要求各镇(街道)纪委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办案文书模板,助推案件质量标准化、办案程序规范化,不断提升印台审查调查质量。(宋建玲)
延川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显成效
延安市延川县纪委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部署。及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夯实了领导责任。印发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严格安排部署。大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断提高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基层腐败问题线索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建立了由县纪委信访室负责信访受理、梳理移交问题线索,党风政风监督室分办汇总、统计通报,纪检监察室直查直办、督办复核、县纪委宣传部通报曝光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工作职责,确保了相关问题线索处置顺畅高效。延川县纪委将扫黑除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涉黑涉恶背后的“保护伞”,提级办理、直查直办,严肃查处、顶格处理,强化高压震慑作用。去年以来,共受理扫黑除恶问题线索27件,正在办理12件,结案15件,给予党内处分6人,其中严重警告2人,留察看2人,开除党籍2人。(刘伟)
米脂县稳步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去年以来,榆林市米脂县纪委监委适应改革要求,聚焦职责定位,勇于担当作为,三举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利剑高悬,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执纪、监察、派驻和巡察监督一体联动,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474件,立案204件,结案205件,党纪政务处分280人,收缴违纪资金65.89万元。健全制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四个不直接分管”等系列制度,创建“互联网+村务公开”、“智慧纪检监察平台”,为全县1176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廉政档案。创新载体,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结合“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省委巡视反馈整改等工作,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依托五个廉政教育基地,分230批次组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6630人次接受教育。(班瑞卿)
西乡县强化措施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汉中市西乡县以三项举措强化对涉黑涉恶案件全程化管理,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效,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开展。
该县规范收送程序,把好案件入口关。进一步掌握涉黑涉恶案件受理标准,严查文书撰写是否规范、案件移送材料是否完备,切实把好案件入口审查及受理关口,保证案件基础质量。严格公检法内部监督,以案件流程监控为主要手段,对当前受理的涉黑涉恶案件,以台账形式登记造册,并纳入案件质量专项评查范围,及时通知存在的问题并接受复议复核。在日常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与公安、法院等单位之间加强联系沟通,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和义务,服务办案、服务群众。(胡小莉)栏目编辑: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