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加强警示教育,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扶风县纪委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天度镇鲁马村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沟塬组、豆西组将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村民确定为贫困户予以上报,村两委对上报的名单未再次进行认真核查,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村民纳入了扶贫系统。鲁马村党支部书记王林科、沟塬组组长郭兵刚、豆西组组长豆海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城关街道办伏波村在填写该村五组村民韩某精准扶贫产业帮扶项目资料时,上报韩某种植果树1亩,应该补助资金1200元。但韩某实际种植果树2.03亩,应享受补助资金2760元,其享受的产业补助与实际不符,存在资料弄虚作假行为。至调查时,该笔资金仍未发放。伏波村党支部书记韩积兴、村委会主任韩宗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城关街道办柳店村“两委”与贫困户对接沟通较少,指定的帮扶措施与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不符,帮扶措施未能落到实处,脱贫成效不明显,存在资料弄虚作假问题。柳店村村委会主任邓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段家镇昝樊村四组组长昝忠孝利用职务之便,违反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将其不符合贫困户条件的大儿子上报为贫困户,在扶贫工作中存在优亲厚友问题。昝忠孝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法门镇官务村垚院组在贫困户信息完善过程中,填写不真实,弄虚作假,导致部分贫困户应享受的政策不能享受。陈林川作为该组贫困户资料管理人员,违反群众纪律,存在失职问题,导致群众利益受损。陈林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以上案例均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利益,严重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深刻吸取教训,积极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儆效尤。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保护生态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等重点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每一分资金都真正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推动党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服务中心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进行追责,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