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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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汉台区认真贯彻省、市纪委“三个助力”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扎实开展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肃查处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并对4起典型案例在全区范围内点名道姓进行了通报曝光。

1、武乡镇宋沟村虚报套取扶贫专项资金、违规收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2014年至2016年,武乡镇宋沟村委会在整村扶贫推进建设项目中,以新建、补植核桃产业园为由,套取扶贫开发产业资金25.7万元用于修建村委会等集体开支;违规收取10户村民建房款共计5500元;以便餐、接待用餐为由公款报销餐费及烟酒共计21588元。宋沟村文书兼会计曹志和在财务管理中冒签村主要负责人姓名虚列支出致使集体资金失去有效监管。汉台区纪委给予宋沟村党支部书记袁永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原村主任曹洪录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文书兼会计曹志和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宋沟村退赔违规收取的费用,责令武乡镇党委对相关问题认真整改。

2、武乡镇石堰村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陈兴广私自截留群众物资案。2013年10月,汉台区林业局在武乡镇石堰村举办果树管理技术培训后,免费给石堰村果树种植户赠送复合肥1.5吨,委托村委会发放到户。肥料交付石堰村后集中存放在该村支部委员、监委会主任陈兴广家,直至2015年6月,陈兴广未将肥料发放给本村群众,并私自处理给亲戚获取3600元。武乡镇党委给予陈兴广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将违规所得钱款予以上交。

3、老君镇王道池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志军违规享受贫困家庭大学生扶持资金案。2013年,老君镇王道池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志军,在不符合贫困大学生扶持政策的情况下,将其女儿上报并享受农村贫困大学生助学扶持项目,违规领取2500元扶持资金。老君镇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许新鸿对王道池村上报的农村贫困大学生享受补助相关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老君镇党委给予李志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将违规领取的扶持资金予以上交;给予许新鸿党内警告处分。

4、武乡镇宋沟村原第一书记张进克扣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案。2016年10月,武乡镇宋沟村原第一书记张进在负责向宋沟村贫困户发放产业发展资金过程中,应向贫困户符某发放1600元产业发展资金,但实际只发放1000元,克扣600元。汉台区纪委给予张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克扣的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并予免职的组织处理。

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及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严格遵守脱贫攻坚各项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守党的纪律,做到警钟长鸣。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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