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通报3起党员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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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城固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担当作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案件。现将3起党员涉黑涉恶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博望街道办事处军王村原党员陈庆云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问题。2015年7月,陈庆云加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民间互助小额理财”传销组织。2017年7月13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判决陈庆云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8年7月20日,陈庆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莲花街道办事处小东关社区原党员陈新荣开设赌场问题。2015年7月3日,陈新荣因开设赌场罪,被洋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2018年11月21日,陈新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博望街道办事处饶家营村原党员饶亮容留他人吸毒问题。2017年9月10日饶亮因吸食毒品被城固县公安局抓获,给予饶亮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31日城固县人民法院判决饶亮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18年10月16日,饶亮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城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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