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形成震慑,日前,宜君县纪委通报了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
五里镇马塬畔村一组组长王宏江自收自支机动地承包金问题。王宏江在担任五里镇马塬畔村一组组长期间,没有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将马塬畔一组2015年机动地承包金5310元上缴至村集体账户,直接用于组上账务支出。王宏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阳街道教场村教场组组长韩成亮民政救助优亲厚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问题。韩成亮在民政救助金发放中优亲厚友,将流转土地资金5760元存入私人账户用于组上支出。韩成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云梦乡东塔村崾险组组长马宏贵公款购买烟酒问题。马宏贵在2015年5月至2016年3月期间,先后3次用公款购买烟酒用于招待,共计花费860元。马宏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和纪律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干好本职工作。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上下硬茬、出重拳,为落实“三个助力”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