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白河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工作部署,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白河县冷水镇全家村文书柯昌武侵占五保资金问题。2015年1月8日至2016年12月21日,柯昌武在经手保管该村低保户王永保存折负责安排其日常生活期间,将王永保五保金2574元据为己有。冷水镇纪委给予柯昌武党内警告处分,后发现其在受处分期间存在其他违纪行为,白河县纪委于2017年2月22日给予柯昌武撤销全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白河县西营镇新建村文书高斌侵占和挪用五保资金问题。2013年4月11日至2014年8月17日期间,高斌先后两次取出死亡五保老人饶以树名下的各类惠农资金7600元用于新建村村委会办公室装修。还将死亡五保周端元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计500元据为已有。西营镇纪委给予高斌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白河县卡子镇陈庄村文书陈远飞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6年,陈远飞将安康市秦楚建设有限公司赞助陈庄村委会现金1.5万元,用于垫付村民养老保险,打算待垫付的养老保险金收齐后再将该笔资金入账。截止纪委介入调查之时,陈远飞才将这笔资金打入村级账户。卡子镇纪委给予陈远飞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县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廉洁履职;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教育监管,坚持抓早抓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坚决“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新白河提供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