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四个强化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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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统一部署要求,石泉县纪委监委在全县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监督制约,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及时制定出台《关于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同时,抓好专项整治主体责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工程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560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全面梳理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事项(10类29种问题),写明自查报告并作出承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落地见效。

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问责。县纪委监委坚持把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用权行为作为监督重点,强化纪律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密切关注“拍脑袋”决策、随意确定项目投资规模等问题,科学研判处置;加强监察监督,紧盯权力运行,发挥监察建议作用,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做实派驻监督,运用靠前监督的独特优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巡察监督,紧盯整治重点,精准发现问题,促使“四个监督”协同发力。同时,紧盯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权力集中、资金密集、利益巨大的高风险点位,认真梳理排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及时核查处置,不断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有效消减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强化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县纪委监委将针对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腐败案件特点,制定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的规定,明确具体情形、划出纪律红线,建立健全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制度。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经贸局等10个部门,结合本行业职能职责,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制度,完善矿产资源开发领域审批、管理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记录报告制度,对违规指定、授意、暗示工程建设、矿产资源开发事项的,记录在案并定期报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有效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进一步扎紧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

强化统筹联动,提升监管效能。强化协同执法,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规挂靠、违法分包转包、虚报工程量、偷工减料等行为,对招标代理机构坐大成势、侵占国家利益、操纵招标投标结果的,严查重处。强化失信惩戒,实行违法行为黑名单管理,县纪委监委建立行贿人数据库,将“围猎”领导干部、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实行动态台账管理;各职能部门分别建立本行业违法主体黑名单,明确禁限情形、程序和时限,强化联合惩戒。强化信息互通,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加强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对接与联系,对反馈的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单位。通过各职能部门上下联动、左右协同,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石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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