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塔区纪委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突出“四个强化”,扎实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区委专门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夯实工作责任。印发《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区经发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自然资源宝塔分局及城区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严格项目建设审批、完善招投标制度,细化矿业权新立、延续、变更、保留的条件和程序等,并根据各部门职能,将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分解为20项具体任务,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专项整治以来,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学、深入学、系统学,并组织本单位、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相关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各类专题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纪法意识,强化理想信念。区经发、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结合本行业职能职责,围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项目决策、矿产资源开发审批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相关制度在本系统内进行学习。同时,将专项整治与赵正永案、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学习中省市区典型案例、观看《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展厅、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57场次,累计教育党员干部5715人次,时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摸排自查,聚焦突出问题。紧盯项目决策、招投标、项目实施等重点环节,组织全区涉及工程项目和矿产开发领域的705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对照整治重点,逐条逐项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党的十九大以来个人负责实施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事项195个,并结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出不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和矿产开发公开承诺。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工程建设、矿产开发领域作为监督重点,协助党委抓好自查自纠,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强化制度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专项整治的重要抓手,完善制度保障,加强执纪监督,从严执行,从严考核。督促各党委建立健全了专项整治意见反馈渠道和举报机制,配套完善财务、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记录报告制度。印发《宝塔区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矿产开发记录表》,对违规指定、授意、暗示工程建设、矿产开发事项的,要求相关单位记录在案并定期报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制约。(宝塔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