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搞“一言堂”,这是湖南省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干部职工对该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谷东阳的普遍印象。在担任院长的12年里,谷东阳把医院当“江湖领地”,热衷搞团团伙伙, 最终堕入违纪违法犯罪的深渊。
“自认为比别人有能力、有见识,听不进意见。”谷东阳在接受调查时这样评价自己。谷东阳是从一名企业卫生室医生逐步走上领导岗位的。2005年,他担任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长后,常以功臣自居,用权任性,俨然把医院当成自己的“私人领地”。
2009年至2013年间,谷东阳利用职务之便,长期拖欠其父母在市三医院住院期间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并指使他人非法套取医保资金,冲抵其父亲的部分治疗费用。
2008年2月,谷东阳的特定关系人、医院原职工张某驾驶救护车去某乡镇卫生院联系业务时发生特大交通事故,致使3 名学生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在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然而,谷东阳不顾医院部分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的强烈反对,违规拍板决定将此次交通事故参照医疗事故处理,免除张某个人应承担的赔偿费用,造成国有财产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
随着谷东阳在院长岗位上越干越长,巴结他的老板、包工头也越来越多,在他周围逐渐形成了一个如影随形的圈子,对他进行围猎。谷东阳乐在其中,热衷于建立属于自己的圈子。
在这块“私人领地”上,谷东阳江湖习气严重,常以老大自居,还自认为颇有大哥风范,甚至在医院不允许他人叫其“老谷”,必须尊称其为“谷老大”。
2005年,私企老板欧某经人介绍认识了谷东阳,之后经常请谷东阳吃饭、喝酒、旅游,“感情”快速升温。2006年,欧某找到谷东阳想承接市三医院彩超设备业务,表示:“我会按规矩好好感谢你的。”在谷东阳的安排下,欧某顺利做成了这笔业务。之后,欧某在谷东阳的关照下,陆续做成了多笔医疗设备购销业务。几年间,谷东阳先后收受欧某所送现金、购物卡共计120余万元。
除了收受工程老板、供应商钱财,谷东阳还在医院人员工作调动、职务晋升时收受请托人的钱财,逢年过节收受下属、老板的礼品礼金。调查组对谷东阳及其家属的银行账户和其他财产性收入与支出进行了核查,谷东阳对750余万元家庭支出不能说明来源。
日前,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谷东阳有期徒刑11 年,并处罚金20万元,对其涉案的850多万元予以依法追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