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指定购买设备材料的生产商、供应商和服务商…… ”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赠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这份合同中,甲方指的是各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而乙方则是中标企业。
在安康市平利县,所有涉及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除签订施工合同外,还需要同时签订一份这样的《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要想顺利开工,“双合同”缺一不可。
“基层领导干部的贪腐案件,很多与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有关。 ‘项目上去了,干部倒下了’的现象令人心痛,一定要引以为戒。在牢固树立工程质量安全意识的同时,务必要牢固树立廉政安全意识。”平利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孙雪莲说,为有效防控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廉政风险,强化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廉政监管,2018年4月,平利县纪委监委推行工程建设廉政监管“双合同”制度。
白纸黑字 传递责任和压力
近日,位于城关镇工业园区内的平利县第三幼儿园建设项目正在加紧施工。2020年9月,陕西盛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这个总投资1100万元的民生项目,法定代表人史峰卫拿着项目中标通知书、工程建设施工合同,与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局长李绍彬一起来到平利县纪委监委会议室,在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王严的监督下,现场签订了廉政合同。王严也在合同上郑重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拿着“双合同”,盛鑫公司才在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施工队迅速进场。在施工现场,可以看到一块由平利县教育体育和科技局设立的廉政告示牌,上面详细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在平利县,投资金额达到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双方共同签订廉政合同。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若在中标后30天内未到县纪委监委签订廉政合同,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投资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在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或镇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由建设单位与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订廉政合同;投资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自行签订廉政合同。目前,廉政合同已成为平利县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的“标配”。
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纪检监察机关留存一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建设单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份。未签订廉政合同的,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不得组织验收,不得拨付建设资金。
“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签订廉政合同是一件充满仪式感的事,白纸黑字签下的是一份承诺,明确了廉政红线和责任红线,时刻提醒我们要干干净净、清清楚楚。”李绍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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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监督 严肃责任追究
2020年4月,平利县纪委监委督查组在广佛镇东山寨村扶贫基础设施项目现场发现,本该在现场组织施工的曹某并不在岗。原来,曹某在担任该工程项目经理的同时,还兼任了其他两个工程的项目经理,这不仅违反了廉政合同中“中标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必须始终在工程现场组织负责项目建设”的条约,还不符合《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
针对该问题,县纪委监委立即督促平利县建筑工程公司整改落实,并向县住建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最终,平利县建筑工程公司对3个工程的项目经理进行了调整,曹某个人也被处以3000元行政处罚。同时,该工程建设方的委托代理人、监标人广佛镇脱贫攻坚办公室原主任余某也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惩处力度,才能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制度“长牙” “带电”。 “为确保廉政合同发挥实效,避免‘一签了之’,我们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廉政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廉洁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平利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将其称为“全过程渗透监督”。
此外,违规企业及其工作人员的不良行为还会被记入诚信记录并在县政府网站、县纪委监委网站和县电视台公示,3年内不得在该县参与工程招投标和项目建设,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
通过签订廉政合同,一方面明确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项纪律和从业要求,强化风险防控,起到“治未病”的作用;另一方面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督促提醒发改、住建、自然资源、交通等部门切实履行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监管责任,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减少工程建设领域违纪问题的发生。
廉政合同 签出风清气正
“廉政合同对于我们施工单位具有制度上的约束力,时刻警示我们要严格按照合同制度办事,不能送礼拉关系,要把全部心思用在提升工程质量上。”
“不吃人家的、不拿人家的、不要人家的,我们更能理直气壮开展工程项目监管,建的工程才能让百姓满意。”
……
“双合同”制度在平利县实施两年多来,共签订廉政合同350余份。一份份合同的背后,是一项项切实改善民生福祉的廉洁工程。
在平利县纪委监委每年对各行业部门开展的党风政风行为评议中,交通、住建、自然资源等工程项目较多的部门,工作受到群众认可,排名均在全县前列。让工程在阳光下运行,也助推着平利县营商环境的优化,该县招商引资金额连年增幅达10%以上,2019年被评为市级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前些年查处的腐败案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比较多,但自从实施了‘双合同’制度,群众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信访明显减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袁坤说。
据统计,自2018年4月“双合同”制度实施以来,平利县纪委共处置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问题线索22件,立案查处干部违纪问题19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约谈提醒5人。立案查处数量相较“双合同”制度出台前两年下降65%,工程项目建设领域腐败问题频发的现象得到遏制,廉政风险得到释放。
为了有效抑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腐败,2020 年 3 月,陕西省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紧盯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违规插手干预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
如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廉政监督制度相继出台,护航重点领域,为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