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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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档案管理员,竟也悟出了“生财之道”,在为群众办理档案调取等事项时不断吃拿卡要;某社区党总支组织委员侵吞多名群众的养老保险金; 30万元的扶贫资金在集体账户里整整躺了两年……这种发生在困难群众身边的小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破坏了党群关系和党的执政根基。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要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要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扶贫环保等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维护群众利益,是党的初心和使命。党的百年历史,就是一部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的历史,就是一部党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的历史。党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正是因为依靠了人民。党之所以能够得到人民拥护,也正是因为造福了人民。因此,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这为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督促党委和政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供了基本遵循。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有利于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一笔为数不多的养老保险金,也许就是群众满怀幸福的期盼;一笔扶贫资金,也许寄托了一方百姓脱贫致富的梦想;便捷地办理完各种手续,就能让群众充分体会到获得感;扫黑除恶的力度加大了,群众的安全感也就增强了……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却体现着党和政府对群众的深厚关切。一旦在这些小事上出现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必将严重损害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甚至激化社会矛盾,阻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整治质效。各级党委(党组)要专题研究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起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查找剖析问题根源,推动问题整改;坚决监督纠正以“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时机尚不成熟”等理由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现象;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处置机制、领导包案机制、追责问责机制等,对办理情况及时跟踪问效,保障落实,努力做到群众有所呼,纪检监察干部必有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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