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督效能 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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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是咸阳加快追赶超越的关键五年。面对机遇和挑战,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守职责,聚焦党中央关于“十四五”时期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构建“西部名市、丝路名都”发展目标,汇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项目化推进政治监督。强有力的政治监督是确保“十四五”目标任务落实的必然之举,必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心怀“国之大者”,把任务落实体现到工作实践中。咸阳市纪委监委把党中央关于“十四五”时期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政治监督的主要内容,研究制定了《关于项目化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实施办法》,一月一部署、一月一评估,统筹监督力量、组建监督单元,灵活运用主动约谈、谈话函询等方式,跟踪监督任务落实。实施监督内容清单化管理,紧盯贯通落实“五个扎实”“五项要求”,确定年度监督任务,制定季度和月度监督清单,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建立监督台账,跟踪督办、对账销号,每月开展“回头看”,督促问题整改见底清零。深化结果运用,把整改效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的重要依据,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推动党中央关于“十四五”时期的重大决策部署一贯到底。

探索开展同级监督。“关键少数”对一个地区的工作起着统领全局的关键性作用,扭住这个关键,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咸阳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抽查核查等7种监督方式,强化对领导干部政治建设、权力运行等6个方面的监督,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咸阳落地生根,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突出结果处置,彰显闭环效应: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提醒;对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向领导干部或其所在部门发监督建议;对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依规依纪依法处置,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扫清顽瘴痼疾。

融合贯通“四项监督”。强化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联动推进,树立“四位一体”系统思维,构建综合监督部门牵头抓总,监督检查部门分片作战,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同向发力的监督格局,推动从有形覆盖到有效监督的提升。紧盯咸阳“十四五”规划确定的10大类1193个重大项目,综合监督部门逐类制定监督清单,列出监督重点,报送委领导和其他监督机构。建立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县区制度,每月开展一次蹲点式调研监督,直插一线、实地核查,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推动重大项目落地启动。监督检查部门围绕项目审批、实施、服务保障方面的风险点,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堵塞风险漏洞,全力护航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完善派驻机构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和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制度,强化对项目推进中关键环节的跟踪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履职尽责。聚焦突出问题,开展机动式和市县联动巡察,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跟进监督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审查调查部门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推动各类问题一体整改。深化标本兼治,对普遍发生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完善制度机制,以监督成果最大化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者系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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