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旬阳县民政局四级调研员段根臣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8年6月4日,时任安康市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段根臣因就医请假前往西安,入住管理服务对象安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为其预定的酒店。因手术时间推迟,6月5日至7日,段根臣在陈某等人陪同下前往广西桂林游玩,8日在西安做手术后继续在该酒店休息,9日返回安康。段根臣在桂林游玩和在西安食宿费用5987元均由陈某支付。2018年12月,段根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咸阳市彬州市义门镇民政干事刘超在低保审核工作中失察失职问题。2014年5月至2019年3月,刘超在担任咸阳市彬州市义门镇民政干事期间,审核农村低保户资格不按要求进村入户进行实地核查,仅凭村组报送的档案资料就进行了认定。审核工作不负责任,流于形式,致使6户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领取国家低保金5.25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5月,刘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铜川市委副秘书长吴阳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盲目决策、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3月,时任铜川市耀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吴阳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作期间,前期调查工作不深入,未认真研究制定购置工作方案,未做充分论证分析,违规将某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该项目还存在擅自使用75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建设专项资金、购置均价和人均面积超标等问题。对此,吴阳负主要领导责任。2019年11月,吴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西安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强小安违规收送玉器宝石、书画作品问题。2005年至2020年,强小安在担任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西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西安国际港务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主任,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期间,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玉器宝石6件、书画作品97幅,为相关人员在工程承揽、项目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2013年,强小安为得到时任省政府秘书长陈国强的关照,送给陈国强名人书法作品10幅,折合人民币共计88万元。强小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月,强小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财物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汉中市南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曹建平违规收受礼金礼品、私车公养问题。2014年春节至2020年春节,曹建平在担任汉中市南郑区青树镇党委书记,南郑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先后16次违规收受11人所送拜年礼金10.6万元;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曹建平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先后为其私家车加油15次,共计3737.44元。曹建平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曹建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财物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扫黑办主任刘耀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2年12月至2019年5月,刘耀在担任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等职务期间,利用春节、中秋等年节假日,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购物卡、加油卡和字画等礼品,价值共计4.15万元。刘耀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月,刘耀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