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四个+”考核助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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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宝鸡市太白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突出“四个+”考核。

“分解+认领”,细化考核内容。将全年重点工作分解为7个方面49项具体任务,同时各室部立足工作职能主动认领任务。“动态+综合”,规定考核方式。考核分为日常动态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两个环节:日常动态考核定期根据被考核对象的日常履职情况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业绩晾晒、集中述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定性+定量”,明确赋分标准。考核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采取“百分制、加分制、一票否决制”3个赋分办法。“激励+惩处”,强化结果运用。根据综合得分情况确定最终考核结果,对排名靠前者进行表彰,对排名末位的,由委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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