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推行案件“交叉审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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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人员力量薄弱、案件办理查审不分等问题,咸阳市秦都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纪检监察机关案件交叉审理工作办法》,聚焦关键环节,明确职责权限,规范审理程序,严把审理质量,进一步提升审查调查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突出“交叉”强实效。指定交叉审理单位,从事实认定、证据鉴别、条规适用等方面对送审案件进行审理,在审理单位提出处理建议后,由送审单位作出处理决定。突出程序重规范。统一设计《案件交叉审理申请表》等6类制式表格,从各个环节进行案卷规范,确保交叉审理工作有章可依、有度可衡。突出质量严把关。对审理单位与送审单位意见不一致的案件,由区纪委监委提级办理,并不定期对案件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张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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