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三个突出”创新工作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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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工作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榆林市榆阳区纪委监委以“三个突出”创新工作考核方式,完善考核体系和评价机制。

突出考核内容的指向性。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为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组、派驻机构、委机关各部门(区委巡察办)制定不同的考核重点,突出考核内容的风向标作用。突出结果评定的科学性。考核实行百分制,在以往的基础上予以创新,例如对派驻机构的考核,述职评议考核占15%,委领导班子评分占15%,委机关各有关室(部)评分占70%。同时还设置“一票否决”和加减分项目。突出考核结果的运用成效。坚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激励奖惩相结合。规定了几种对考核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实行“一票否决”的情形,对考核等次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考核等次较差的单位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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