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陕西省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好延安精神这个“传家宝”,从传承弘扬延安精神中领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深刻内涵,树牢群众工作导向,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取信于民。
树牢群众工作导向,厚植为民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必须始终“站在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一面”,把群众路线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在日常监督中,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广泛开展开门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在和群众攀谈交流中发现矛盾问题多发点、基层监督薄弱点、党员干部廉政风险点,找准病灶、精准发力,让纪检监察工作与百姓呼声更合拍、与群众利益更契合。在案件查办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认真对待、从严查处,深入群众核查问题线索、弄清事实真相,做到查深查透、定性准确、群众认可,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巡察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走好群众路线,聚焦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被巡察党组织在落实党的惠民政策上存在的落差、温差和偏差,充分发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作用。
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搭建服务平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注重从基层一线、广大群众中汲取智慧力量。富平县纪检监察机关创新构建了“三链四片五长”运转模式,整合运用监督力量,一体推进“三不”机制,搭建起监督保障、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和有力抓手。突出全覆盖监督。建立监督链、办案链、保障链“三链机制”,划定形成“四个片区”框架,自上而下搭建“五长”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链条体系,将镇街部门、下属单位、基层站所和村组一级“四类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责任链条,将基层公权力行使、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全面列入“6+1”监督清单,实现了监督对象和监督事项“两个全覆盖”。突出联动式监督。创新建立“四位一体”网格化联动工作体系,贯通“四项监督”,推行“室组镇”联动监督、联合办案,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监督合力,促进监督执纪工作提质增效。突出立体化监督。把问题导向贯穿监督全过程,推行清单化、表册化、台账化“三化督法”,坚持“督前有方案、督中有调度、督后有反馈”,形成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落实”闭环管理机制。突出云平台监督。建好用好“清廉频阳”智慧监督平台,通过“云平台+大数据+社会公开”,对政策执行、资金流向、项目实施等全程跟进监督,提高民生领域事项“透明度”;畅通信、访、网、电、微“五位一体”检举举报渠道,推动群众监督和党内监督有效贯通。
开展村级述责述廉,创设有效载体。群众参与、全民监督是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证。富平县纪委监委坚持探索开展村级述责述廉,引导群众表达诉求、自主监督、积极参与村级事务,以精准监督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在主题确定、环节设计上充分尊重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成为参与者、评判者,实现283个村(社区)“双述”全覆盖。推行“双述”主题、场地、走访、报告等“八个创新”,保障群众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2020年县镇两级收到有关村干部信访件同比下降32.8%和17.8%。针对“双述”发现的问题,县纪委监委统筹推动,镇(街道)党委、纪(工)委协调督办,村组全面整改落实,共梳理环境整治、村道修补等问题843个,整改到位96%以上。整改列入“双述”必述内容、村级延伸巡察必查项目,做到问题整改“双列入”。
(作者系富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