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成为清除黑恶势力的“好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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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磨一剑”,是历练,更是蜕变。

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范围展开,陕西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80后”干部于辉,成为这场斗争的主力军之一。虽然有着丰富的检察机关工作经历,但对于刚刚转隶到省纪委监委的于辉而言,扫黑除恶是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

“当时,确实觉得很棘手。”作为陕西省最早投身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纪检监察干部,于辉主要负责重点案件和重点线索督办、督导检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等工作,“千头万绪、千丝万缕,交织汇聚在一起,工作强度和难度可想而知。”

围绕重大案件背后“保护伞”问题和群众身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开展重点督办,成为于辉面对的首要问题。“全省所有的市(区),我都跑遍了。”那段时间加班对于辉而言是常态——他把全部精力都用在追踪进展、线索认定、推敲法理上。

事实上,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往往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他们大多善于伪装,根据平时表现较难察觉;身居幕后,不直接参与违法犯罪,甚至不直接接触黑恶势力;善于钻法律的空子、制度的漏洞,以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善于规避查处的“摄像头”、销毁有效的“证据链”。这些都给“打伞破网”增加了难度。

“每起案件的办理,必须依规依纪依法。我们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分类登记,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定期梳理进展情况,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走任何一个疑点,彻底清除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形形色色的‘关系网’,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于辉说,“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只有准确把握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的特点规律,才能让查处行动针对性更强、更加有效。”

2019年6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2督导组进驻陕西,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以中央督导反馈意见整改为契机,于辉和同事们聚焦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重点问题和案件,将审查调查力量向重大典型涉黑涉恶案件倾斜,通过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双专班”侦办机制,以雷霆之势“打伞破网”,迅速形成高压态势。

2020年,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随着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转入常态化,推进长效常治依然任重道远。2021年3月,于辉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8月16日,他又以火炬手的身份,在西安参与了十四运会和残特奥会火炬传递的首站接力。

“我是第94棒火炬手,也是火炬手中唯一来自省纪委监委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面对荣誉,于辉不敢有丝毫松懈。在他看来,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已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战场,“战场就在脚下,战役还未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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