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娜 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因此,权力必须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否则就会恣意妄为。
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历来高度重视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百年来始终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作为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监督之路。
在我们党内,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往往身处关键岗位、关键领域、关键环节,肩负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推动各项事业发展的神圣职责。换言之,“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党的执政骨干,掌握着人、财、物等方面的权力。因此,强化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尤为重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明确提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他特别强调,“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一把手违纪违法最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甚至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就越要加强监督。”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案例来看,违纪违法大案要案主要集中在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身上。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因手握十分重要的权力,把自己凌驾于组织和集体之上,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变成了“一霸手”,大肆滥用权力,严重损害了党和人民的利益,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021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开发布。今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再次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突出加强对‘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证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不仅是监督的重点对象,也是监督的难点。抓住“关键少数”才能管好“绝大多数”,管住管好“一把手”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
强化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日常教育,筑牢思想堤坝。思想上腐化必然导致行动上恣意放纵。因此,对各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要加强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党内政治生活教育、廉政警示教育、理想信念宗旨教育、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教育,从根本上筑牢思想堤坝。
二是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各级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同样要守土有责、各负其责,自觉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尤其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与此同时,加大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巡视巡察、抽查等监督力度,实行严考核、硬兑现,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
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强化党内监督的关键所在,它能够保证权力集中于党组织而非个人手里,避免少数人脱离多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同时,还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体讨论后作出决定,有效防止“一言堂”和“家长制”问题。
四是充分运用好谈心谈话制度。要在工作中经常开展“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的谈心谈话,彼此之间及时发现思想上行为上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患于未然,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五是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家属从业行为。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坚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一把手”要带头按规定公开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班子成员监督。同时,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还要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牟利。
六是加强领导干部“八小时内外”监督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因此,要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的引领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贯通,形成强大监督合力,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工作、生活等进行全方位监督。
总之,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也永远在路上。只要各级党委(党组)担负起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担负起监督责任,对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难问题就一定能够有效解决。
(作者系中共陕西省委党校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