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难愁盼处 为民解忧时

——专访陕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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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索颜 作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损害党的形象、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

“治理之道,莫要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2021年以来,陕西省纪委监委扎实开展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抓核查化解信访积案、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通过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扭转了信访举报主要指标长期上升的局面。近日,记者就有关工作开展情况采访了陕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

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带动信访举报工作内涵式发展

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就是从身边的点滴小事汇聚而来的,领导包案、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架起了干部与群众的“连心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公信力不断提升。

记者:治理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能否结合实际谈一谈?

负责人: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全省共梳理排查信访积案3191件,由省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包抓,目前已全部化解清零,共立案1000件、党纪政务处分1262人,了结2173件,组织处理716人,发出监察建议书90件。治理重复举报问题1349件、业务范围外问题3955件,办结1260件,立案331件,党纪政务处分402人,组织处理201人,实名举报回复反馈且举报人满意437人、417件,向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点对点移交3552件,反馈2318件。通过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全省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初次举报同比分别下降19%、16.5%、9.3%,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举报同比分别下降40.3%、23.8%。指标的下降表明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治理工作实现了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这项工作在推进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内涵式发展中发挥了怎样的积极作用?

负责人: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信访室注重以专项治理为牵引,带动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整体性提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一是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更加有力。指导各级深入挖掘信访积案、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产生的制度性原因,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在《规则》框架下,充分结合实际,对工作各环节进行流程再造,有效提升了信访举报基础业务规范化水平。二是检举举报平台应用进一步深化。指导各级在开展治理中发挥好平台作用,定期通报、发督办函,压紧压实应用责任,举办覆盖省市县镇四级的线上培训班,对接案管、信息中心、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会商解决平台应用中的技术难题和机制梗阻,进一步打牢信访举报工作的技术基础。三是信访分析水平显著提升。指导各级结合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分析体系和模板,及时跟进中央和省委部署精准选题,围绕治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分析,为各级党委和纪委监委决策提供了有效参考。

专项治理亮点突出

信访监督紧跟重大决策部署

人民群众每一次来信来访,都寄托着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与期盼。陕西省纪委监委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跟进信访监督,深入基层了解实际情况,切实推动解决了一批“急难愁盼”,促进了有关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

据了解,陕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先后深入72家纪检监察机构开展“清单式”督导检查,通过现场反馈、发提醒函等方式,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扎实推动任务落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记者:为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省纪委监委是如何部署推进的?

负责人:概括来说,主要是通过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制度建设“四个加强”扎实推进。加强组织领导方面,省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全省发展大局,以党的十九大为重要节点,重点推动治理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统筹协调方面,制定出台全面细致、配套衔接的一揽子方案,会同案管、监督检查等部门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化解措施和时间节点,形成系统推进的工作局面。加强工作指导方面,主要是做好“监督的再监督”,对重点问题建立专门台账,跟踪督办,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融会贯通使用“四边”工作法,形成“部署—督导—反馈—提升”的抓落实模式。加强制度建设方面,针对信访积案、重复举报和业务范围外问题错综复杂、调处难度大等普遍性特点,指导各级严格落实集中研判制度,形成了领导包案领办、承办部门主办、会同公检法联合查办相结合,职能部门主抓推动、派驻机构监督推动的联合治理机制,确保科学高效开展工作。

记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中有哪些创新做法?

负责人:根据督导、调研了解和日常掌握的情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专项治理的生动实践中形成了许多创新做法。比如,西安市于2021年3月先行开展相关工作,建立了“五个清楚”台账和有效的督办机制,为全省开展专项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安康市针对山大沟深、群众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等地域特点,采取带案下访、实地走访、现场答复的办法,全面掌握情况,有效化解问题,受到群众欢迎;宝鸡市瞄准重点县区认真开展分析和整改,提出“加大初信初访查办和反馈力度”“推动化解信访积案和重复举报问题”“遏增量减存量双向同步发力”等明确的治理思路,专项治理取得实效;榆林市建立业务范围外问题“点对点”移交机制,在解决业务范围外问题数量多、时间跨度大等难题上进行了有益探索。

派出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集中排查党的十九大以来省直机关作风建设网上监督岗反映的184047条问题线索,形成领导包抓、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驻省公安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高效规范处置省纪委监委信访室移交的业务范围外信访件,持续监督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及时“面对面”反馈办理结果,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时抽检的方式开展工作督导,深入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有效压实主体责任,推动任务落实。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形成“一个重复信访举报件、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化解方案”的“三个一”办结对账销号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化解效率。这些举措集中体现了陕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宗旨意识和责任担当,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任,进一步筑牢了党的执政根基。

持续推进治理

聚焦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

2022年,陕西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落实到工作中、体现到行动上,做到源头预防化解更及时、解决群众诉求更高效、让人民群众更满意。

记者:在推进专项治理方面,省纪委监委信访室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负责人:一方面,要巩固拓展2021年工作成果,常态化开展领导包案,将包抓化解工作延伸到派驻(出)机构和省属高校、企业,探索“室组”联动监督机制,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再集中化解一批信访积案。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转送检举控告为重点,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进一步推动重复举报问题集中化解,确保2022年12月底前转送检举控告办结率达到90%以上。持续治理业务范围外信访问题,在不介入职能部门工作的前提下,聚焦执法司法、民生等重点领域,有针对性地梳理移交一批,跟进了解办理进度,防止“一交了之”。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工作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示范点和重点督导区域制度,在全省范围内择优选取工作示范点,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转送量居前位的县(市、区)列为重点督导区域,动态管理,跟踪问效。在深入推进专项治理中,信访室将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规则》,建立配套制度,健全内控机制,不断细化完善信访举报各环节工作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制度调适,切实解决工作制度“立而不行”问题。

此外,我们将不断深化平台应用和宣传引导。每季度,信访室将下沉基层进行督导检查,在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中进一步规范平台操作、提高应用水平。会同案管、信息中心等部门加快推进大数据子平台建设应用,为专项治理提供更加精准的信息和更有力的技术手段。同时,运用各级开展查处诬告陷害、治理失实检举控告工作成果,以网络平台为主要载体,集中曝光一批诬告陷害典型案例,通报一批澄清正名案例,净化举报风气,并积极在接访接电前端加强互动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如实、有序、有效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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