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电信诈骗需打好“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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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三大运营商联合发布公告称,将国际及港澳台短信接收业务办理调整为依据用户申请开通,国际及港澳台短信接收功能默认为关闭状态。除河南外,全国已有多地实施了该操作,逐步构建起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的强大防火墙。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频发,侵害用户权益,尤其是诈骗犯罪集团组织人员赴境外窝点对境内实施诈骗,影响恶劣。电信网络诈骗是顽疾,更是毒瘤,不仅给人民群众造成财产损失,也可能对我国的国际形象产生影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发展秩序。

对此,我国各有关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依法、从严、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尽管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已取得不小成效,但仍应进一步强化打击力度,切不可有所松懈。

须知,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涉及网络通讯、信息泄露、支付转账等多个环节领域,是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因此,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绝不是一地一部门的事情,而应汇聚各方强大合力,协同配合,打好“组合拳”。要进一步明确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的监管责任,推动相关行业强化源头治理。通过建立健全安全评估、责任追究、信用惩戒等制度,共同推动打击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其一,个人信息泄露通常起始于电信网络诈骗。应持续完善有关管理制度,防止违法获取个人信息。比如,应研究制定APP、车联网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标准,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监管,增强不良APP安全监测处置技术,形成集发现、预警、处置、追责于一体的全流程闭环监管治理系统。

其二,获取非法资金是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最终目的。当前犯罪分子资金转移的手法、工具不断翻新,呈现出产业化、专业化、团队化的趋势。因此,要充分平衡好社会资金流动中安全与效率的关系,做到既严密防控涉诈风险,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支付服务。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等应主动作为,全面落实金融行业打防管控“资金链”治理各项措施。持续落实风险防控责任,断开涉诈资金链条,切实做到安全有序、支付为民。

其三,电信网络诈骗团伙往往藏匿在境外。公安部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国际执法司法合作,积极推动涉诈在逃人员通缉、引渡、遣返工作。通过全链条纵深打击,健全涉诈资金查处机制,强化法律支撑,不断提升对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打击能力,有力震慑诈骗团伙。应当保持高压态势,以更强力度、更大决心,全力加强源头稳控,最大幅度压减赴境外作案人员,最大限度挤压境外诈骗分子生存空间,坚决强力打击诈骗犯罪。

此外,还要对老年人、青少年以及特殊人群等开展防骗教育,同时积极营造一个全社会重视教育宣传的良好环境,提高普通群众对诈骗手段、形式等的认知水平。要通过教育引导终端用户主动抵御风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此类诈骗犯罪。由此,才能全方位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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