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索颜 作
“我当初是山阳县的高考状元,毕业后在企业工作多年,从一名技术工一步步走到领导岗位,没想到最后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领导的信任,愧对家人的期望……”坐在留置室的凳子上,陕西秦川物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2021年7月15日,李某因虚开发票套取国有资产等问题被立案审查调查并留置。前几次谈话时,李某对办案人员特别客气,不论我们问什么,他都会在冷静思考后予以回应。然而,他从不正面回答我们的问题,遇到关键问题、重要事件,他就低头一言不发。经过专案组的多番努力,李某承认了自己安排财务人员虚开发票套取5万元的事实,但拒不交代这笔违纪资金的用途,对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也矢口否认。谈话初期我们就遇到了留置对象的抵抗,之后案件调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碰到这么难啃的“硬骨头”,大家或多或少都有些气馁。分管办案的纪委副书记立即组织大家召开案情分析会。
“我们翻看了留置对象的个人简历,发现他曾在检察院挂职过一年,知法懂法让他具有一定的心理优势,也是他赖以抵抗的心理屏障。此屏障一旦打破,就会彻底攻破他的心理防线。”一名负责资料收集整理的同事说。
“我们组与李某谈话时,李某多次提到他有记笔记的习惯,很多事情都记录在了工作笔记中。我们是否可以调取李某的工作笔记,从中寻找线索?”在会上,我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最终,我们决定“两步走”。一组人员“攻心”,以己之长攻其之短,围绕监察法和党规党纪等内容和他聊现状、讲后果、谈出路,让他明白纪委监委办案与检察机关办案的区别。另一组人员按程序调取李某2006年至2019年间的工作笔记。
经批准,我们拿到了李某的十几本工作笔记。在翻阅笔记的过程中,几行铅笔字引起了我们的注意:“李某某2万元;张废物2万元;邓某娃进厂1万元;杜工程2千元。”其中,李某某是被留置对象李某公司下属企业的负责人,这会不会是一个重要突破口呢?
于是我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了这一线索,并安排外调组与李某某谈话核实情况。之后我们再次与被留置对象李某进行了谈话。
“你觉得李某某这个人怎么样?作为你们下属企业的负责人,他的工作能力怎么样?”我们直接抛出问题。
“他这个人挺不错的,以前是我们企业的老员工,后来企业改制,他就到下属企业当负责人。下属企业是一个烂摊子,自从他去了以后效益逐渐好起来了,这几年净赚了不少钱。我们公司还以集体名义在他们企业入过股,也参与了分红。这些情况我在之前的交代材料中都写清楚了。”李某不以为意地回答。
“你个人参与入股分红没有?”
“我参与了,当时很多人都入股分红了。后来国家下发文件要求企业领导不能参与入股分红后,我就退股了。后面再也没有和这家企业有经济往来了。”李某略微有些紧张。
“你和李某某私下关系怎么样?”
“很一般。李某某现在是有钱人,私下也不跟我们来往了。不比以前了,以前还经常走动走动。”李某有些抱怨地说。
“走动?怎么走动?”
“就是要过年了,提前来我办公室,拜个年什么的,联络联络感情。”李某说话时有些停顿。
“李某某空手来拜年?”我们接着问。
“肯定得拿些水果、礼盒什么的。这都是正常的礼尚往来,怎么啦?”李某不由得抬高了声音。
“上次你说自己有记工作笔记的习惯,我们把你近几年的工作笔记都调取过来了。”
“啊,这么快!我记笔记可认真了,我会把每天需要干的事情全部列出来,然后逐项落实。”
“那意思是你笔记上的记录基本上都是真实有效的?”
“是,是的。”李某不自觉地搓了搓手。
“那行,你现在解释一下2011年工作笔记上记录的‘李某某2万元’是什么意思。”我们紧追不舍。
“什么2万元,我不知道。”李某开始吞吞吐吐。
我们将笔记本拿给他看。
“这个是我胡乱写的,不作数。”李某狡辩道。
“你刚才信誓旦旦地说笔记上的记录都是真实有效的,现在又想抵赖?我早料到你会这样,所以我们已经找当事人李某某核实过了。你要是继续这样抵赖,我们可以按对抗组织审查调查处置。”专案组组长严厉地说。
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连续谈话,李某最终低下头并交代了犯罪事实。
李某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曾多次照顾下属企业,并安排自己公司的会计兼任下属企业财务人员。李某某为表示感谢,每年过年前后都会以拜年形式给李某送“感谢费”,累计达15.5万元。同时,李某也交代了违规收取李某某3万元“赞助费”的详细经过。
2021年10月,李某被开除党籍。同年12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我痛恨自己没有坚守初心,追求物质享受,使自己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李某忏悔道。
(作者系凤县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