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刚性监督”。而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之一,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础上,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依据政协章程,以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是“柔性监督”。构建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将两者更好结合起来,使其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对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如何在工作中把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更好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研究思考和着力推进的重要工作。
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的推进情况
近年来,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聚焦主责主业,创新监督方式,在促进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方面进行了一些初步实践。
一是围绕视察调研开展监督。根据省政协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开展视察调研的实际,坚持以政治监督为统领,每年紧扣重大视察调研议题,列出监督计划,派员积极跟进,切实提升监督实效。今年以来,围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议题,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零距离”参与政协委员的视察调研活动,监督纪律规定执行尤其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通过派驻监督促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提质增效的同时,也让纪检监察干部通过参与视察调研活动掌握情况在一线、履职尽责在一线、成长成才在一线。
二是紧盯会风会纪开展监督。会议监督是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之一,会议的质量直接关系着监督效果。近年来,我们在省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召开期间,以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为主成立会风会纪督查组,提出会风会纪要求,督促委员、列席人员、工作人员签订《会风会纪承诺书》,全程监督会议会风会纪执行情况,保障大会各项议程顺利完成,获得各方充分肯定。在今年陕西省政协承办的六省一市政协环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商研讨会期间,我们与政协机关成立监督组,对办会全过程跟踪监督,确保会议成功召开。
三是关注重点工作开展监督。近年来,省政协不断创新民主监督方式,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平安陕西建设、劳动保障等重点工作开展省市县三级联动民主监督,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及时跟进监督。今年以来,我们结合省政协开展的乡村振兴战略贯彻落实情况视察调研,对省政协机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定点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我们对市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协机关纪检监察机构运转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基层在促进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方面积极探索实践。
推进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面临的问题
虽然通过一系列举措,我们在推进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由于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在监督对象和范围上不尽相同,工作相对独立,相关部门对自身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定位作用认识不够清晰,对两种监督的核心要义、深刻内涵、实现途径把握不深不透,没有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思考和谋划,推进贯通协调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强。
二是推进方式方法不够明晰规范。截至目前,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尚不健全,现有制度对贯通协调的工作程序、成果运用、支撑保障等方面规定不够具体详细,贯通衔接的标准、方式、渠道不够明确清晰,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会商、配合、反馈机制有待完善。
三是派驻监督在保障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效果上存在不足。一些部门单位对民主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的提案重答复、轻办理,对一些社情民意信息、合理化意见建议采纳应用不够,优秀视察调研成果没有及时转化。民主监督效果打折扣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持续跟踪督办的力度不够。对此,派驻监督还未找到精准监督的有效手段以保证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质效。
四是监督队伍能力水平未能与新任务新要求相适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属于单独派驻,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同志缺乏纪检监察和政协工作经验,对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到位,素质能力与承担的监督任务还有一定差距。
推进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的路径探索
新形势下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关联性互动性明显增强。下一步,我们将协助督促省政协机关党组一起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将派驻监督与民主监督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推进二者贯通协调效能最大化,助推全省政协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推进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配合制定关于推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贯通协调的措施办法,对逐级压实责任、层层贯通协调提出要求。将开展协同监督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共同开展监督的任务、举措和需要配合事项,健全信息、资源、力量、成果共享机制,使两者贯通协调更加规范有序,不断提高监督实效。
二是坚持稳中求进推进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从最需要最迫切又有条件做起的贯通协调事项入手,加强实践探索,促进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要把当前监督重点聚焦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协党组对政协工作的最新要求等方面,将二者贯通协调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三是用好用活各类形式推动派驻监督与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在协商议政实施上,督促提示各专委会科学制定协商计划,做到协商前有调研、协商中有互动、协商后有跟踪,形成建言资政、凝聚共识的强大合力。在视察调研成果转化上,建立联合调研机制,形成有针对性的调研报告,监督有关方面持续跟踪批办落实情况,力争见到实效。在提案办理上,督促提醒各专委会密切关注年度重点提案,建立定期反馈机制,确保提案办理过程、结果双满意。在社情民意信息畅通上,引导委员积极反映情况,督促有关方面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保证信息传递顺畅,办理到位。
(作者系陕西省纪委监委驻省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省政协机关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