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必须忠诚于党、勇挑重担,敢打硬仗、善于斗争,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既在维护党章党规党纪、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上敢于善于斗争,又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水平,确保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永葆自我革命精神,时刻保持全面从严的力度
牢牢把握反腐败斗争基本规律、基本方针,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永远吹冲锋号。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主动围绕中心和大局来思考、谋划、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找准制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堵点、淤点、难点,健全台账管理、动态跟踪、限期办结、督查问责、“回头看”等机制,通过项目化监督、组合式检查等方式,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纠治“四风”顽疾不松劲,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纠治,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坚决整治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担当、不用力、片面理解执行政策、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等问题,坚决查处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破坏营商环境、加重基层负担等行为,为现代化建设排阻清障。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坚决治理政商勾结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集中治理粮食购销、金融、国企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在不敢腐上持续加压、不能腐上深化拓展、不想腐上巩固提升,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准确把握执纪执法的尺度
牢牢把握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重要要求,始终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为标尺开展工作,既在原则问题上寸步不让,又在策略问题上灵活机动,凸显纪检监察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坚持实事求是。从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全面、历史、辩证地看问题,是就是是、非就是非,一是一、二是二,摸清摸准摸透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的基本情况,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干部群众,听真话、摸实情。坚持纪法为绳。全面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带头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不断提高案件突破、措施使用、调查取证、把握政策、执纪执法贯通等方面本领,确保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到合规、合纪、合法。坚持宽严相济。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把握好政策策略,充分考虑个人态度、主观动机、时间节点、性质情节、后果影响、纠正整改等情形,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理有节、不枉不纵,做到宽有宽的道理,严有严的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注重纪法情理融合,充分彰显治病救人的温度
牢牢把握“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统筹运用党性教育、政策感召、纪法威慑、情理触动,在思想教育中释纪释法,在执纪执法中传道传情,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统筹运用党性教育、谈心交流、思想动员、纪法宣讲等方式,从理想信念、初心使命唤醒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党员意识,通过摆事实、明条规、析案例,变对抗为交流,以交心促共情,启发良知,唤醒党性,用真情实意感化人、挽救人。以抓实回访教育暖人心,坚持因人施策、对症下药,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列出清单,梳理个人情况、违纪和处分类型、日常表现等情况,以“聊家常”方式进行案后回访,让受处分人员谈心态、谈疑惑、谈诉求,帮助其积极改正错误、重拾信心。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准确把握从严管理监督与激励担当作为的内在统一关系,坚持严的基调和实的要求相统一,分领域、分系统完善容错纠错机制,开展查处诬告陷害专项治理,加大对受到不实举报者的澄清正名力度,为锐意改革、勇挑重担的干部撑腰鼓劲,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