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想干这个工程,先把设计费和预算费拿出来,我保证能中标!”曹远强特殊的身份,使得他说的话令人深信不疑。
曹远强,曾任河南省获嘉县太山镇党政办主任。由于当时太山镇太山村没有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镇党委便决定让曹远强兼任太山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在这个并不算富裕的豫北小镇,曹远强通过各种手段,短短两年内竟然骗取群众血汗钱219万余元。
在太山镇政府申报太山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时,曹远强捕捉到了“商机”——他对外谎称只要交了项目设计费,就能够中标施工工程。2018年7月,曹远强先后骗取岳某20万元、邹某30万元、付某10万元所谓的“设计费”,款项全部打入其个人账户。
在曹远强眼里,这些人就是想通过不正常渠道承包工程,自己不过就是打着这个旗号骗点钱。
“到太山村干活不容易,还没开始施工,我们就先宴请曹远强。其间,他和我说要借3万元,考虑到咱干的工程在太山村,还得靠他罩着,就给了他3万元,就是希望能顺利完工。”太山村中心幼儿园教学楼项目工程施工方负责人张某说。
即便是这样,施工也并不顺利。太山村原东南片片长马某等人多次阻挠,向施工方勒索钱财。
施工方负责人找到曹远强反映该情况,曹远强只是让施工方给钱了事。因为多次勒索阻挠施工,工程无法正常推进,施工方无奈之下给了马某3000元的“保护费”。
后来马某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犯罪被获嘉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曹远强担心自己被查,便将借张某的3万元主动归还了2万元。
侥幸逃过调查,曹远强很快又找到了一块“唐僧肉”——富贵花园小区。该小区由获嘉县太山镇政府修建,用于满足该镇群众的用房需求。
曹远强利用自己管理单位公章和负责富贵花园小区物业管理的职务便利,以太山镇人民政府的名义私自以借款协议、抵押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协议书、暂收协议等方式,将富贵花园小区的18套楼房和门面房抵押给太山镇李德平等14名群众,骗取158万元。
曹远强参照镇政府原来正规的材料手续私自制作借款协议、抵押借款合同、购房合同等,盖上太山镇人民政府的公章,让购房户在上面签字,甚至让购房者在太山镇党政办、自己的办公室里给他交钱。村民们直到案发后都不敢相信,自己手中盖着政府印章的合同全是曹远强一手“制造”的假合同。
“我只是借用他们的钱,我是打算还的……”当获嘉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出现在曹远强面前时,他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还在为自己辩解。
骗取群众钱财、侵害群众利益……曹远强理想信念丧失,价值观扭曲,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他不是想方设法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而是挖空心思趁机捞钱供自己挥霍,从而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2018年9月,曹远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3月,获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曹远强犯挪用公款罪、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曹远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2019年12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一切尘埃落定,面对自己触犯党纪国法的铁证时,曹远强低下了头,“我给组织抹了黑,我对不起党,对不起太山村信任我的群众……”庭审现场的忏悔,终究还是晚了。
(素材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